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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章 (2 / 3)

畢竟是剛交往,任音桐也不好意思留下來當電燈泡,找了個藉口就跑了。

陳等也不好意思拋下裴朝朝,不管怎麼樣,這都是自己剛找的“女朋友”,但他也實在想不到有什麼可以做的,想了想就問身後的裴朝朝,“要不要去學校門口外的奶茶店喝奶茶?”

陳等是第一次談戀愛沒啥經驗,而且加上又不喜歡裴朝朝,心不在焉的很是敷衍。

裴朝朝喜歡奶茶,白得了一杯奶茶,被陳等敷衍也沒什麼在意,而且按照設定陳等是她喜歡的人,所以哪怕是面對這樣的敷衍也裝出了一副羞澀又開心的樣子。

買完奶茶,兩個人穿著校服各拿著一杯站在馬路邊,氣氛一時之間有點尷尬,當然在“陷入戀愛”設定的裴朝朝的眼裡,就是“甜蜜又平靜的”,所以她還是一副心滿意足的開心樣子。

陳等實在不知道還要做些什麼,隨口道:“裴朝朝時間不早了,我們回去吧,今天老師佈置的作業很多,不早點回去就做不完了。”

裴朝朝點了點頭,一臉期待,“嗯,你是要送我回家嗎,陳等你真好。”

她的聲音細細小小,柔軟得像是風吹過柳絮。

陳等不喜歡裴朝朝,而且平時都是和青梅竹馬的任音桐一起上下學回家的,一時之間皺起眉頭,有些不滿,但想了想自己剛答應別人的交往還是做做樣子吧。

這件事他拿她當擋箭牌利用她畢竟是他的不對。

而且一想到任音桐就要毫無阻礙,滿心歡喜地就要和裴暮告白,就覺得很不舒服,一時間也不想見到她。

“你家在哪?”

“城西的碧青苑。”

“走吧,我送你回去。”陳等把手邊的書包一甩,甩到肩膀上,抬起腿就走。

陳等以往和任音桐一起回去,都是她蹦蹦跳跳在前面走著,偶爾回頭看他和他扯皮,或者說兩個人並肩走著,大部分這個時候她都在吃東西,他就默默地看著她。

但換了個人,他就長腿邁開徑直走在前面。

裴朝朝也不在意他的冷淡,不過突然間也想起了裴暮,那還是第一世的時候,那時候她上小學,裴暮比她大了三年,每次回家他長腿一邁,她總是要小跑著才能跟上他。

每次都是她氣喘籲籲地上前扯住他的手,大聲呵斥他,“裴暮你個混蛋,你都不關心一下你妹妹的嗎,要是我被人販子拐跑了我就回家告訴爸媽叫他們拿藤條抽你!”

那時候她看著電視學字,什麼家庭倫理劇看了不少,裡面虎爸虎媽都是拿著藤條抽小孩的,滿屋子追著跑逮著來打,從中還看出不少大問題——小孩在外面不牽著大人的手走路,是很容易被人販子拐走的。

裴暮那時候沉默了一下,也沒反駁他這個妹妹邏輯上的漏洞——她要是被拐跑了還怎麼回家告訴爸媽讓他滿拿著藤條抽他。

只是沉默地放慢了腳步,牽著她的手回家。

當然裴朝朝那時候那種不把天捅破了誓不罷休的性格肯定不會這麼容易罷手的,某一天她剛到家門口就狠狠甩掉了裴暮的手,大哭著跑進家裡沖進裴媽媽的懷裡。

“媽!裴暮剛才想把我賣給人販子嗚嗚嗚嗚,我差點就回不來了嗚嗚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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