岑鳴蟬道歉的原因其實很簡單——當她讓自己冷靜下來後,她意識到自己並沒有權利生氣。
非要為二人的關系下定義,那就只是朋友。
正大光明理所當然的吃醋是戀人的權利,而不是朋友的。
所以,哪怕她吃醋到發瘋,也是她自己的事。她不能把怒火的矛頭對準十八歲的自己。
電話裡,對方的認錯聽起來很是誠懇:“姐姐,我不應該模糊界限,不應該同意溫憬姐 喊我蟬寶,我當時也沒有多想。”
然後是低低的一句:“姐姐,你要相信我,我只喜歡你。”
岑鳴蟬當然知道她只喜歡自己,但是越是這樣的愛,她越畏懼。
她一直在高空走鋼絲,在試圖尋找到那個平衡點,能夠讓她陪伴在十八歲的自己身邊,距離上又不至於過近或者過遠。
但她明顯失去了平衡,面臨著隨時跌下高空摔得粉身碎骨的危險。
她只能用自己的方式調整著平衡,要委婉,要隱晦,要潛移默化。
如果她是這場感情的局外人,她相信她完全可以做到以上的要求,但她身已入局。
在愛上水中倒影的那一刻,她就不再是她自己,理智向愛戀繳械投降淪為俘虜。
她不由嘆了口氣。
“打遊戲的時候,我也很認真地考慮了這個問題。別人想怎麼稱呼你是她的自由,而你應肯也是你的自由。我無權幹涉她的自由,也無權幹涉你的。”
“所以你不需要為我的不高興買單,反倒是我在試圖幹涉你的自由,應該是我同你道歉。”
自由。
曾經是岑鳴蟬最喜歡的詞語。
她喜歡自由,自由往往意味著她只屬於自己,她可以隨心意而來。
這世界上有趣的女孩子很多,在她單身享受自由的時候完全可以萬花叢中過,花心地享受與不同的女生的短暫的曖昧時刻。
哪怕談戀愛時,岑鳴蟬也想擁有自由,哪怕只有一點點。
但是當姐姐與她討論自由時,她卻完全是另一種的心情。
因為此刻的自由意味著拒絕、放棄與劃清界限,這是她無法接受的。
她沉默著,想了好久。
“姐姐,如果我心甘情願讓你幹涉我的自由呢?”
“我愛你,發瘋一般地愛著你。我想與你在一起,我不要自由,我都聽你的。”
岑鳴蟬深吸一口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