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老了》這首歌曲非常好,準備在這一期的《人民音樂》刊登。
有音樂公司跟許靜說過,如果有好的歌曲,可以跟他們說,麻煩她幫忙買歌。
所以許靜聯絡夏宇,想要買這首《當我老了》的版權。
夏宇聽了許靜的話,搖頭道:“現在我不想賣版權。”
“夏宇老師,我都沒有說版權費是多少,您就拒絕了嗎?”許靜說道。
“您這次的稿費是500塊,有音樂公司給您的版權費是5000塊。他們有不少歌手,很快就能讓您這首歌曲出名。”許靜笑道。
一般來說,作者會答應這樣的事情。
畢竟歌曲創作對於作者來說不是什麼困難的事情,夏宇不出名,如果他創作的歌曲可以由歌手演唱,會增加他的知名度。
再說了,一首歌曲5000元,在1996年是不少了。
以前發表那麼多的歌曲,有很多都沒有錄製成歌曲演唱呢?
夏宇聽著許靜這樣的話,心裡不由咯噔一下。
如果他不同意許靜的要求,她暗中下絆,可能這一期的《人民音樂》不會刊登《當我老了》。
不是歌曲好就能刊登了嗎?還有賣版權這樣的說法?
5000塊錢,對於一般作者來說是不少了。
但夏宇覺得這首《當我老了》起碼可以賣5萬甚至更多,畢竟這首歌曲在前世非常出名。
且他要用這首歌曲開啟自己的名氣,如果被公司買了後不發行,而是雪藏的話,那他就白費功夫。
“這錢還是少了。”夏宇說道。
“那你要多少錢?”許靜鬆了一口氣。
原來夏宇不想賣《當我老了》的版權,是因為嫌錢少。
這個容易,到時她再跟音樂公司聊一下,看能不能多給。
在許靜的心裡,這是幫作者做好事。
“我考慮一下,到時回覆您。我還要上課,先這樣了。”夏宇是在課間時間過來打電話,還要趕快回去上課。
“行,你抓緊緊時間給我回復要多少錢。”許靜點點頭,“到時他們還要寄合約給您籤,再發回給他們,那版權費才能匯給您。”
許靜以為夏宇同意出售,只是價錢的問題,所以不在意。
掛了電話,許靜把這一期的雜誌樣版送到主編那邊稽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