賈海霞輕嘆了一聲,現在也只能是慢慢調查了。
轉頭再說高遠山這邊。
高遠山被軍部的人帶走後,他家人一無所知。
事實上他也沒什麼家人了。
兒子在監牢裡還沒有判決;媳婦更是和他離婚了,簽了離婚協議之後便下落不明。
高遠山被軍部關了一整天沒人搭理他。
眼看著快要下班的時候,軍部的人找到了他,把一張賠償協議放在他面前。
上面除了關於損失的那些藥材價值50萬之外,還有那個小院子和主屋的五間房子的賠償款。
李半夏和姜綰協商過之後,姜綰說:那個院子不需要重新建,但是要賠錢。
按照市面上的價格重新蓋一個小院子,起碼也要1萬多塊呢。
其實姜綰的這個報價有些高了,但問題是,她就說院子裡有一些貴重物品如今被燒沒了,就是讓高遠山賠償。
高遠山能說出什麼來。
50萬都賠了,也不怕這1萬多。
最終在賠償協議上寫了52萬的價格。
高遠山看著這賠償的數額,差點一口老血噴出去。
他別過頭去滿不在乎地道:“我沒有錢,要錢沒有要命一條。”
軍部負責來協商的人很痛快地說道:“行,既然如此,那你就等著上軍事法庭吧。”
高遠山震驚地問道:“我不過是燒壞了一些東西,至於還要上軍事法庭嗎?”
軍部的人說:“可你燒的是軍人家屬的院子。”
‘軍人家屬’這四個字讓高遠山瞬間沒詞。
那院子是姜綰的,怎麼就不是軍人家屬的了?
再說他這是故意縱火罪,還有故意傷害罪,嚴格點說,是故意殺人罪都不為過。
這院子點著了要是沒人及時救火,就可能把整個片區全部燒著。
因此,上述罪名一點不帶冤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