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快章程回來了。
急匆匆。
渾身是汗。
回來給我們帶來了一個十分不好的訊息,讓我們一個個臉色都十分的難看。
“我們被通緝了!”章程表情凝重的拿出手機,點開站,面顯示我們已經成為在逃犯。
沒錯,我們所有人,但凡離開特殊監控室的人,全部都被統計了,成為了逃犯。
尤其是我們的照片,我們的性命、性別,甚至是年齡,都已經公佈了。
而且,更讓人難以忍受的是,竟然還有懸賞。
除去寨主外,我們這幾個人,每人都被懸賞高達五萬塊錢,顯然省廳的人迫不及待的想要抓住我們。
五萬塊錢,多不多,但是少,有可能是一家人一年的收入,何況,是我們這幾個人,每個人都五萬塊錢。
一旦被發現抓住的話。
如果是一個人。
那麼可以得到二十萬。
整整二十萬。
要知道,一些稍微有點兒名氣的罪犯,也很難達到這麼多的懸賞金額。
而在通緝令,省廳那邊的人對我們的描述是,十分危險的人,儘量不要靠近。
一經發現。
立馬報警。
“想不到有一我竟然也會被通緝,以前的一切,恍若昨日啊!”章程深吸口氣。
“是啊!我們幾個還好,畢竟我們也不算正式的加入靈異隊,因此我們也不怎麼在意,而你不一樣了,堂堂的隊長,竟然也被當做犯人來通緝。”我有些同情章程。
受了那麼多苦,為此靈異隊都解散了,然而,竟然此時此刻變成了通緝犯。
和我們一樣,享受高達五萬塊錢的懸賞,看來,省廳的人是真的急眼了。
否則,也不至於使出這樣的手段來抓我們。
但,其實我們也沒做什麼,只是有些我會而已,然而省廳的人卻不去調查清楚,只知道困住我們,有些寒心啊!
“其實當跟著你們一起出來的時候,我已經做好了這個準備,只是沒想到來的那麼快。”章程苦笑道。
“算是連累了你啊!”我安慰的拍了拍他的肩膀,希望他堅強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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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事,其實也是我們引起的,當然了,算沒我們的話,這件事情也會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