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以為這一條胳膊也不會有什麼線索。聽婉君提醒,仔細再看斷臂截斷的位置,我暗暗吃驚。
這條胳膊怎麼斷的都可以,唯獨不應該是現在我看到的斷法。
斷臂斷口的位置肉皮成螺旋紋路的形狀,這肯定不是刀切斧砍造成的,更像是扭斷的。
帶劫匪進審訊室時,警察肯定搜過他的身,他進來時是不可能帶著鐵器和利刃的。再者,得多狠心的人,才會為擺脫一副手銬,把自己的胳膊活生生的切下來,哪怕是切自己的手也好,手銬能鎖的也是手懷位置。
這樣想的話,莫非劫匪不是自己逃走?看審訊室內情形,這種可能性更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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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這又問所長:“這裡沒監控也算了,總該是有人看著他吧?”
“倒是安排著。”所長:“晚分局過來提人,我還兩個人看著,肯定萬無一失,怎麼出這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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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已經定性的銀行搶劫犯,從派出所內逃走,這可不是事情。別現在人找不回來,算是找回來了,所長要受的處分也不會輕,不定還會把自己的工作給丟了。
“把那兩個人找來。隔壁房間有人沒人?騰給我們用。”我吩咐。
“好好好!旁邊這屋,我讓人給你們開啟,我馬叫他們兩個。”
所長急著去叫人,又安排拿鑰匙的開啟隔壁另一間審訊室的門。
我和婉君先一步進去,有個三五分鐘的時間,所長像是趕牲口似的,把兩個男人趕進審訊室內。
“是他們兩個。”
“你先出去吧。”婉君對所長道:“先安排人在附近搜尋看看,如果有線索,立刻過來。”
“知道!知道!”所長罷,將門一關,匆匆離開。
我和婉君對看一眼,這又問兩名警察:“找個椅子先坐下。”
兩個裙也實在,二話不搬著椅子坐在我們對面,身體都硬邦邦的,著實緊張。
打眼觀瞧,這兩人都有些發福,一個顯黑,一個顯白。
“負責看著他的,是你們兩個?”
“是,那瘋子直是我們兩個在看著。在有個把時,有人會帶他走,怎麼巧不巧的,他非得在我們哥倆當班的時候跑掉。我兩位,這事歸根究底還是得那瘋子,他怎麼能跑了呢?到底跑哪去了?”
我才剛問一句話,發白的那位已經滔滔出一大堆廢話,聽來沒有一句有用的,根本是個話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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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看另外一邊發黑的那位,嘴皮子雖然連著張開兩下,卻是一個字都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