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是一名特警被火焚燒至殘疾,另一名警察慘死殭屍王手裡,最後連吳教授也身詛咒。!
曾警官無心再繼續探尋城牆的地下工事,誰知道里面還有多少類似鬼有之方的東西。
在下令全員撤回之後,曾警官直接命人將地下工事完全炸燬,不管下面埋藏著什麼秘密,都一概徹底掩埋其。
回去的路,婉君將牆下村的殺人案,前因後果全都告訴曾警官。
原以為曾警官會將這起案子歸交到東城分局的刑偵隊,誰成想他卻在車直接下令不移交案卷資料,審訊工作全部由特殊部門的特警完成。
原因是牆下村的案子涉及到老城牆的圖紙,一旦有人發現圖紙關於城牆地下工事的描繪,很有可能私自開挖,重新開啟地下工事。
因為有保護羊皮的重要理由在,曾警官便以此為依據,讓特殊部門直接介入刑事案,併成為這起案子的主導。
但是特殊部門的介入並不會改變靜安尼師的命運,她還是會被移交檢查機關起訴。
車在路行駛,誰也沒有話,異常沉悶。
忽然婉君的手機響了,成為打破車內沉悶的唯一聲音。
我看向婉君,見她指著手機的名字給我看,是西城分局的呂警官打來的。
“呂隊長你找我?”
“怎麼這麼快要宣判?”
“最後定的什麼罪刑?”
“好我知道了。”
只能聽到婉君單方面的答覆,不過我以此也能猜個不離十。
“是賀雲的事情吧?”
“是,呂警官法院今午已經開庭,並且當庭宣牛”
從賀雲被抓到今,也一個禮拜左右的時間。向來要拖三四年才會宣判的法庭這一次到快的令人乍舌。
“最後判處他什麼刑罰?”
“死刑。”婉君毫不意外的道:“確鑿證據證明他謀殺十八人,沒有在今槍斃他,已經很不錯了。”
實際現在執行死刑,都是藥物注射。算是死刑立即執行,也不會是槍保
死刑判決既在我意料之,又略略出乎我的判斷。
他不僅殺了很多人,而且還有幾名警察,按理判他槍斃十分鐘,也不過分。
但是他殺人很明顯是因為病理原因,他本應該無法為自己行為承擔責任的,也是最後判決應該是進入精神病院進行治療。
呂警官給婉君打電話的意思很簡單,是希望婉君不要漏嘴,不允許賀雲被當作精神病逃過死刑。
曾警官聽婉君完,點點頭道:“看來你們回西城警局的時機已經到了,這把鑰匙給你。”
曾警官將一把形怪狀的鑰匙遞給我:“去放了鄭絮兒。”
“隊長,為什麼不把鑰匙給我?”婉君有些不樂意道:“我能跟著去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