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法規定,禁止私人開鑿金礦。算是私人發現的,金礦也應收歸公櫻
眉山既然有金礦,那早應該有人介入管理才對,怎麼會成了眉山的一樁大秘密?
算是村長老何和吳老闆兩個人想要私吞金礦,又為什麼毫不見他們開採的跡象,反倒是讓村長老何的侄子從度假村裡拉人入礦?
這其的理由,我怎樣也想不通。
當下放開手筷子,喃喃自語道:“都得去金礦走一趟。”
地圖示示的明顯,我發現七名死屍的地方,在金礦旁邊不遠,即便沒有村長帶路,我也能找得到地方。
我剛要拿出地圖再確認,陸家燕伸手便搶,被我及時躲過。
“你要幹嘛?你問也問了,還不把東西還給我?”
“暫時歸我借用,等我用完了再還給你。”罷起身離開餐廳。
陸家燕緊追在我後面不依不饒:“你這根本是搶劫。”
“你也看到我的證件了,配合我,是你作為一名公民的基本義務。”講義正言辭的話來耍流氓,是我的拿手好戲。
現在道德壓過對方,是有理走遍下。
“哼。”一句話被我的不止如何返嘴,陸家燕氣鼓鼓的跟在我伸手。
“你跟著我幹嘛?”
“你把地圖還給我,我不跟著你了。”
按理只是一張地圖而已,我拿手機拍下照片,這張地圖也沒什麼用了。
可是看陸家燕的反應,她對這張地圖如此執著,怕是地圖或許還有其他陷阱。
她願意跟著,我姑且讓她跟著,正愁路沒人話,得一路煩悶。
離開度假村之前,我先是去了住宿部,那曾警官給我的滑雪票,再付定金,在度假村裡開了兩件房子。
陸家燕真是對我寸步不離,連我辦理手續時,她也僅僅跟在我身後。
從度假村出來,我對陸家燕:“那你跟著我好了,先好了,我是要去金礦區的。那地方挺危險,我不負責你的安全。”
是不是真的危險,我自己也不來。
已經有幾個人已死在金礦區附近,但他們是被什麼殺死的,我心裡也沒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