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凱不知道哪裡來的力氣,愣是掰過了我的手勁,掙脫爬起。
曾警官早一步攔在門口,阻住他逃跑的去路。
雖他身有鬼氣,但是這點鬼氣甚至連近在咫尺的婉君都影響不了,更不要影響我了。
我並沒有立刻出手製服他,手裡藏起早已準備好的道符。
“你為什麼要殺這兩個人?”
我很確信李凱是人非鬼,他身的鬼氣如此薄弱,唯一的解釋只能是他被鬼身了。
那問題來了,到底是鬼魂操縱他殺了人,還是他殺人後被鬼附身呢?
若是強行將鬼除去,此事變成了難解的懸案,我只能先行詢問。
事情已經敗露,李凱知道隱瞞已經沒有意義,便道:“那兩個人該死!不收他們,我親手送他們!”
“你是警察,應該知道殺人是什麼重罪。”一旁曾警官喝道:“你不僅殺了人,還打算利用警察的身份作掩護,你不配穿這身警服!”
“哼,警察?”李凱不屑的笑道:“我死的時候,你們這班警察又在哪?”
果然,此刻李凱的身軀是被鬼魂附身的。
按理,我心的疑問得到了答案,應該先將鬼魂抽出李凱的身體。
可是李凱的鬼身狀態,和我見過的鬼身有著極大的不同。
鬼魂附體,也叫鬼身。陰鬼留存於世,難免不會留戀凡間宿世,故而會假託活人身體,完成自己的遺願。
陰鬼身相當於奪取活人身軀,自然會受到劇烈的反抗,直到饒意志消弭,逐漸抵抗不住鬼魂的精神攻擊,最後被其附體。
所以被鬼魂纏身的人,多半是身體被鬼魂盯,想要取而代之。
鬼魂附體成功,並不等於可以長期行走於人間。活人肉身體內自分陰陽,陰可容納鬼魂附入,陽則會腐蝕鬼魂。可以附在活人身體裡,對鬼魂而言,是尚一千,自損八百的辦法。
縱使是黃蓮聖母那樣的鬼魂,短期附在活人體內還可以,若是長期附身,她自己也會吃不消的。
透過李凱謀殺屋內兩饒方式方法可以看出,在行動之前,李凱一定是做過周密計劃和偵察的。
如死者什麼時候會在家裡,會在家裡停留多長時間,周圍租戶又都是怎麼樣的生活規律。這些都必須要在李凱的考慮範圍之內。
而且他還專門挑選自己在片區任職巡邏的時間動手殺人,足可見他殺人絕非衝動。
我還從未聽過,有鬼附身之後會若做這麼周密的計劃,才動手復仇。
整個謀殺案的經過,給我的感覺更像是李凱本人所做,而非鬼魂。
既然鬼魂已經開口,我當即道:“你是被這兩名死者害死的?”
“哼,害死的?或許是逼死的較恰當。”李凱低眉道:“裡面的賤人是我的前女友,至於另一個畜生......是我的發。”
我們三人聽他敘述,沒有打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