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下河道內湧起這麼高的浪頭,想也知道不會是自然原因。
那女鬼是認準了一定要將我留在洞裡,眼見自己無法對我施加傷害,乾脆操縱起河水來。
我再拼命滑動胳膊,在浪潮之下,根本也移動不了多遠。
只能嘴在冒一句:“......”
轉眼之間,人被捲入大浪之,任憑翻湧,我除了在水打滾之外,什麼也做不了。
背後的屍體只不過是用布料捆在我身,被巨浪衝翻之後,繩子變的鬆弛,女屍要拖身而去。
如果讓她這麼沉入水底,再想找到她的屍體無疑是方夜談了。
我水一咬後槽牙,乾脆將女屍緊緊抱入懷,整個身體蜷縮起來,任由水浪衝擊。
在被吞沒之前,我已經在肺裡積攢了足夠的空氣,憋個兩三分鐘還不成問題。
縱然女鬼能夠控制河水起浪,但是地下河大擺在那裡,她也無法興起更大的浪潮。
我抱著女屍儘量保持漂浮,反倒在浪潮的衝湧之下,被帶出霖下河道。
只感覺剛才的活水,瞬間喪失了流動性,也不見暗潮再繼續衝擊我們。我趕緊抱著女屍浮出水面,大大的吸了幾口氣。
再看頭頂,星光月色毫無變化,倒是蛙聲不斷,我好像是被衝到了某處池塘裡。
我奮力拖著屍體游到池塘邊,岸之後趕緊檢查自己黑包掛著的高跟鞋。好在浪潮雖大,這隻高跟鞋並沒有被捲走,不然一切前功盡棄了。
我喘了幾口氣,站起身看自己的位置。原以為被衝到了很遠的地方,沒想到這池塘在新村與老村之間的玉米地裡,只是因為玉米杆太高,我在路過之時才沒有發現。
我趕忙重新將屍體背起來,也不知是不是因為讓水浸泡過的關係,原本僵硬的屍體變得軟了不少,也方便我將她背。
顧不渾身溼水,穿過玉米地,重新回到老村。
跨國老村村口的牌坊,我按照記憶找到最開始跳入進的那一家,將屍體放在了井邊。
我在屋內發現的另一隻高跟鞋,與在地下河裡找到的高跟鞋剛好配成一對,我本想給屍體重新穿,可是她腳踝扭曲的嚴重,而且因為水泡之後,略顯浮腫,想要給她穿並不容易。
想到這裡,我先將黑包內的白布徹底攤開,因為白布外面有一層塑膠袋,所以即便遊了如此長時間的水,白布也僅僅是受了潮氣,並沒有被浸溼,姑且能用。
整段白布五尺有餘,女屍的身長也足夠放在白布。我將女屍放入白布之,先用手機對著屍體全身下拍攝了照片,然後將那雙高跟鞋擺在屍體身邊,隨用白布將屍身完全包裹。
白布包裹之後,再以紅棉繩在白布外打一個連環結,剩下的便是將屍體完全燒燬了。
無論古今外,燒屍都是除邪安鬼的最好辦法。古書記載,盲目燒屍,會將死者魂魄一併損毀,無法讓他們重獲安寧。想要讓女屍體魂魄安然度去,間裹屍的步驟絕不能少。
裹屍之物也有講究,像是戰死沙場的戰士,最好以皮革包裹,再行焚燒。而病死或命限致死的人,則應該一草蓆包裹再燒。唯獨怨死之人,必須以白布包裹,紅繩纏繞,以示隔斷人世鬼途之意,才能再行焚燒。
其實在我看來,這些講究大多沒有必要。像太平間裡的焚屍爐,一可能要燒掉十七八具屍體,那也不過是以鋁盤盛墊而已並沒有什麼包裹之物,屍體焚燒之後,魂魄依舊不受影響。
事實歸事實,儀式歸儀式。無論儀式多麼複雜,多麼沒有必要,也是為了顯示送喪者最後的心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