蘭芝一聽徐福的話,一句話不說就跪倒在地。“求方士大顯神威,救救我家鈴鐺吧!”
“夫人快快請起!您這般大禮實在是折煞徐某了!”
徐福把蘭芝攙扶起身,聽了她從頭到尾的講述之後才漸漸明白為什麼她非要尋找多年未曾謀面的老鄉。
原來,蘭芝年輕時曾是南郡遠近聞名的花魁,不僅生得花容月貌、窈窕身姿,更有一身與生俱來的香氣,叫人聞之心醉神迷……
十八歲那年,她被當地的郡守買下,從此成為權勢牢籠禁錮的金絲雀。她以為,她會一輩子就那麼禁錮在高牆之內;沒料到,就那也是她的痴心妄想。
一次郡守赴宴未歸,她被叫到了郡守夫人的房裡。
當時傳喚她的理由,她已記不得了。只記得郡守夫人堆笑的眉眼和香爐裡散發的藍煙。
再次醒來,第一感覺就是徹骨的寒冷。
她被丟在雪窩裡,潑她一身冰水的嬤嬤就站在距她不到一尺的距離。
當著她的面,所謂的“姦夫”被亂棍打死,而她也在受盡凌辱之後,一襲草蓆包裹著丟到荒郊野外……
命賤如斯,她卻並未死去。一位年輕的方士外出之際竟把她救活過來。
她自覺活著沒有意義,幾次想要尋死,但那位方士勸說的話卻震聾發聵“請放腹中孩子一條生路!”
既然孩子無辜,那她就誕下孩子之後再離開這個世界吧。
她打定主意熬到身子骨恢復,沒料到十月懷胎生下的孩子竟是個臉有大塊胎記的痴兒。
生而為人,她吃夠了貌美的苦;可是她的孩子這般醜陋,悲苦的命運也幾乎一眼可以望到盡頭。
因為有這個孩子的陪伴,她熬過了最苦的時光,慢慢咀嚼出點活著的甘甜滋味兒,所以她對這個孩子越發的心懷愧疚。
她轉山拜神,只希望這孩子所有的不幸能轉嫁到自己身上,叫孩子能平平安安的長大。
那方士看她瘋魔一般四處亂跑,終於動了惻隱之心,冒著墜入邪道的危險,發動禁術改了她們母女的容顏和命數。
孩子的胎記沒有了,粉嘟嘟的臉頰如最嬌嫩的桃花一般。蘭芝身上的香氣也沒有,但她看到女兒笑魘如花的模樣,覺得一切都值得了。
方士達成了她心願,便向她們母女辭行,說是要去天子居所的皇城闖蕩。
臨走之時,方士一再叮囑禁術受者見不得生人,叫她千萬守好鈴鐺。
……
七八年過去,眼瞅著鈴鐺平平安安長大,蘭芝懸著的一顆心終於能夠放下。可是沒想到,一個月前發大水,河裡突然飄來的一具屍體,打破了她們原有生活的平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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