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女孩出門不久,她的鄰居便前來敲門。
鄰居是一個40多歲的老頭兒,大晚上的去敲人家女孩的門,意圖為何想必不說明也能知道。
可偏偏這個時候來開門的卻不是女孩,也不是柔暗。
那老頭不知從哪兒配的鑰匙,偷偷摸摸半夜三更的開啟了女孩的房門,原本是想幹壞事,卻沒想到一進門就發現了一大灘的血跡。
血跡一路滲透到臥室門口,老頭心裡也害怕,偷偷的開啟了門,發現臥室裡有血跡,頓時嚇得魂飛魄散,忙拔腿就跑。
跑回家越想越不對勁兒,於是便報了警。
女孩兒咬了咬牙,“我要是說那是豬血,你信嗎?”
“您覺得呢?”便衣警察皮笑肉不笑。
這時女孩才發現,她惹上了一個不該惹的麻煩。
最終女孩被帶回了警局問話。
房間裡出現大量血跡,經過司法驗證確定是人血,他們甚至做了dna匹配,卻沒有比配上任何一個人。
女孩早在來之前就想好了說辭。
“其實,那好吧,我就告訴你,其實我家進賊了,我把他打傷了,然後就跑了,我自己也傷了,然後,我就去,買了藥。”
警察肯定是不會信的,這是一種犯罪證據,既找不到屍體,又找不到作案工具,這就變成了一樁懸案。
況且女孩還是律師的身份,就算是直接上訴女孩兒,這事兒也不好弄。
所以在警察局裡周旋了好半天,最終還是把女孩放了。
可沒想到女孩兒反咬了一口鄰居老頭,說他入室盜竊的嫌疑,把老頭給告了。
處理完一系列事情,女孩回到了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