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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28章 (1 / 4)

律法中有騙婚罪,但騙婚指的是男方或女方故意詐騙另一方的彩禮或嫁妝,譬如女方收完男方的聘禮便逃之夭夭,這種人抓住了要打三十板子,還要入獄勞役兩年。但,像範正陽這樣的騙婚,律法並無規定。

因為範正陽沒有騙取陳家的錢財,現在陳嬌還沒嫁過去,別說無從證明範正陽不會與陳嬌做真夫妻,就算他真的不碰陳嬌,那他也可以誣陷陳嬌有各種缺點不值得他碰,怎麼算都算不上騙婚,更何況,男人有龍陽之癖,雖令人不齒,在本朝卻未觸犯任何律法。

於公,王慎幫不了陳傢什麼。

陳管事不甘心地道:“難道就這麼算了?”

王慎看向陳繼孝,道:“你隨我去趟範宅。”

陳繼孝忠厚慣了,傻乎乎地問:“大人要去與他講理?”

王慎提醒道:“他私德有損,此時你替阿嬌打抱不平,料他也無顏告官。”

陳繼孝懂了!

王慎連官服都沒換,直接帶著陳繼孝去了範家。

範正陽正在發瘋地尋找沈春生,他剛剛從吏部回來,沒看到沈春生,只發現一封沈春生留下的書信,信中沈春生祝他前程似錦,並言明此生不會再相見。

範正陽失魂落魄。

他與沈春生已有七年的情分,除了沈春生,他沒對任何人有過任何感情,只是人在官場,他遲遲不娶,難免會招惹閑言碎語,範正陽猶豫再三,決定娶個妻子掩飾,聽聞陳家女不能生育,範正陽與沈春生商量過後才想到了這個辦法。

定親之後,範正陽看得出沈春生鬱郁寡歡,他一次次保證他不會碰陳嬌,沈春生一次次被他哄好,沒想到,沈春生還是走了。

看著信上“永不相見”四字,範正陽忽然覺得,與沈春生相比,官途算什麼?

他扔了信,沖出來要去找人。

王慎的馬車就在此時停在了範宅前。

陳繼孝跳下馬車,什麼都不問,抓住範正陽就是一頓惡打,一口一個畜生。範正陽比陳繼孝要高一截,還會些功夫,真想反抗,陳繼孝未必打得過他。但範正陽一來著急尋找沈春生,二來確實對陳家有愧,所以他一下都沒反抗,任由陳繼孝打了起來。

王慎面無表情地站在一旁,眼看著範正陽被陳繼孝打得鼻青臉腫倒在了地上,這才開口制止。

陳繼孝猶不解氣,離開之前,又狠狠踹了範正陽一腳,再將婚書甩在了範正陽臉上。

陳、範兩家退婚了,隨即範正陽辭了官,人不知去了何處。

因為涉及到刑部尚書王慎,此事在京城掀起了不小波瀾,不過幾日後也就漸漸沒了聲音,畢竟陳嬌只是尚書府管事的女兒,若是王慎的親閨女,或許更值得百姓當成趣聞津津樂道。

尚書府裡,陳管事、陳繼孝夫妻都很擔心陳嬌想不開,男人們有差事,月娘就負責寸步不離的守著陳嬌。

陳嬌只是生氣,但遠沒到尋死覓活的地步,甚至很快就恢複了正常飲食,沒事就逗逗四個月大的侄子。陳管事父子擔心陳嬌在強顏歡笑,月娘私底下偷偷問小姑子:“嬌嬌,你真的沒事了?”

陳嬌知道家人們擔心她,笑著特別真誠:“真沒事了,嫂子你想,我本來名聲就不好,現在退了婚,頂多鬧了一場笑話,不想娶我的人還是不想娶,我待在家裡,有人笑話我我也聽不見,算來算去,並沒有多損失什麼,嫂子說對不對?”

她想得開,月娘卻心疼,眼瞅著小姑子都二十歲了,越往後只會越難嫁,她忍不住勸道:“嬌嬌,其實,其實嫁個鰥夫……”

“嫂子,”陳嬌及時打斷了月娘的話,心平氣和地道:“我知道嫂子是為我打算,可我不想隨隨便便嫁了,嫂子放心,我心裡有數,真到了那時候,我再請嫂子替我籌謀。”

月娘耳根子軟,勸不動便不勸了。

又過了半個月,陳管事等人才徹底相信,陳嬌確實不會做傻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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