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說,”活該,誰讓他嘴賤的。“
我說,”既然知道什麼意思了,那有什麼表示啊?“
安芬瞪大了眼睛,”還表示?我只回了兩個字‘絕交’“
我問,”還有這樣的道理啊?那他不鬱悶死了。“
安芬,”一個人的本性是很難改變的,上學時就這樣,與他說話不能超過三句,其實人倒不錯,只是時間長了就讓人受不了。“
我好奇地問,”那他最後什麼反應啊?“
安芬,”還能怎樣,自己倒顯得很委曲的樣子,還說以後不敢了,誰信啊,我太瞭解他了,趙可傳,他的身上也就一個姓有傳宗接待的價值吧,氣死我了。“
可是,等等,蔔瑾的車這時忽然停下來了,原來是遇到了運政人員,相同的原因,只是這次換了另一批人,還是與外地搞的聯合執法,再怎麼說也是躲不過去的了,他們有跟蹤影片,這邊在問話,取證,那邊車就被停車場上來的駕駛員直接開走了,都是不由分說地,只因為在出站後帶了三個散客,事由則是超出核定的許可事項從事道路運輸經營活動。
沒辦法,這次的一萬元錢是無論如何地跑不掉的了,只是上次還有個證在那裡,不知是不是可以一併取回,或者兩次只處理一次,其實本是不可以的,一次一次清,也不可在一個案件上累加,最後好像蔔瑾又動用了他的美男計從索欣那裡開啟了缺口,索欣又透過高層最終才同意只針對處理這一次了,材料都是要上報的,因為是被聯合查的,手續什麼的一樣不能少,委託書是鬱沛現打車去往市裡開來的,最後處理的時候又說我們的包車牌過期了,蔔瑾又透過電話讓市裡的一個朋友發在了他的微信上,我才知道這包車牌的有效期只一個星期,每次出車還得去市裡拿,原來他倆在我們的背後還要承擔更多的事情。
”哎。“我與安芬站在門外隔著玻璃看蔔瑾與索欣在做著交接手續,”要是今早不遲到或許也沒這事了,車上還有一車人呢。“
安芬,”是禍躲不過,就別抱怨我了,反正他們這裡也有記錄,早晚會瞄上,還不知道啊?一年裡有個一次兩次的下次自然就是睜隻眼閉隻眼了,不然,咱天天都得提心吊膽的。“
我想也是的,他們也講求人性化執法,沒辦法,有時候也是任務壓身,方方面面都要有個交待,再說了,咱們的車那也是有案底的了,躲不過的,不然讓他們何以做到一視同仁?
安芬等等蔔瑾還沒有出門的跡象,便讓我一同進去了,原來他正在與索欣討論用的哪條條款,索欣的意思按照以往的經驗不是國道條就是客規,即《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運輸條例》以及《道路旅客運輸管理規定》,最後蔔瑾卻說只要用省道條就行了,即《直上省道路運輸條例》,罰款的範圍是3000——10000,而不是以上那兩個依據裡的30000——100000,還得附上公司困難證明什麼的,索欣堅持說這樣不就是不用再加重大討論了嗎?蔔瑾說應該要吧?他實在不便多說了,因為他與它們是毫無聯系的了,只能對曾經的戰友提出點參考意見而已。
索欣的手下敲著鍵盤忙個不停,臉上依舊有著對蔔瑾的信服又似乎心下存疑,”真的還需要嗎?好像不要了吧?正正好在它們範圍內啊。“
蔔瑾在拿過罰款單時稍稍有些地不耐煩了,”這可是超過5000的大案呢。“話意便不言而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