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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一章 (1 / 3)

吃完午飯,韓青去找他那個在鐵路局電務段上班的戰友去了。

陳綺騎著腳踏車,帶著方旭直奔距離二七廣場不遠的新華書店。

這個新華書店她在鄭城上大學的時間來過不少次,知道是個幾十年的老店,因此直接帶著方旭就來了。

她給方旭買了兩本連環畫,自己則找了幾本上海畫報之類站在那裡看,尋找靈感。

翻看了一陣子之後,陳綺選了幾本覺得還不錯的,掏錢買了下來。

母子倆拿著各自的收獲出了新華書店。

陳綺想起家裡沒有香皂,只有棉油皂,另外還有不少日用品都不足,便又帶著方旭去了附近的鄭城百貨大樓。

即使是鄭城最大的百貨大樓,和陳綺生活的年代相比,物資還是頗為匱乏的。

逛了半個多小時,陳綺最後花七毛八買了兩塊美加淨檀香皂,花七毛六買了兩塊上海藥皂,又買了兩塊毛巾。

要離開了,她想起小孩子愛吃糖,便去看水果糖,發現一顆水果糖才一分錢,就給方旭買了五毛錢的水果糖。

方旭拿著這袋水果糖,幸福得快要暈了,坐在腳踏車後座上還在絮叨著:“媽,到了家,我給姥姥五個糖好不好?”

陳綺用力蹬著腳踏車:“好!”

過了一會兒,方旭又用手指輕輕戳了戳陳綺的背:“媽,我給韓小寶十個糖好不好?”

前面是紅燈,陳綺捏著車閘,用腳尖探地:“好!”

方旭滿意極了:“真是太好了,媽媽!”

他是個大方孩子,自己有了好東西,總是想和對自己好的人分享。

回到家裡,陳綺才知道方樂陪著徐麗英去尉氏縣徐麗英的姑媽家了。

陳綺聽了,心裡一動,忙問道:“方沒說在她姑媽家住幾天?”

馬明蓮正坐在院子裡擇菜,聞言嘆了口氣:“總得等那件事過去啊!”

陳綺心裡還挺開心——這下子可以放心地把方旭留給姥姥看著了,徐麗英在家裡的時候,她總是不放心!

馬明蓮一邊擇新掐的莧菜,一邊問女兒:“蘭芝,你今天進城到底幹嘛去了?一出去就是一天,還帶著方旭......”

陳綺進屋拿了一塊今天買的藥皂和一塊今天買的檀香皂,又拿了一條今天買的毛巾,全都放在了桌子上:“媽,我在城裡做點小生意......這是我給你買的東西,你拿去用吧!”

馬明蓮把手在圍裙上擦了擦,拿起藥皂聞了聞:“哎呀,味道好怪!”

她又拿起那塊美加淨檀香皂聞了聞,一臉陶醉:“真好聞!”

又舉起香皂對著夕陽照了照,聲音裡滿是驚喜:“呀,是美加淨牌的!咱們莊上的合作社根本沒有賣!”

吃過晚飯,馬明蓮燒了兩鍋水,陳綺先給方旭洗了澡,哄方旭睡著了,這才關了院子裡的燈,和馬明蓮一起,用瓢舀水在壓井邊沖了個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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