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為了混淆視聽。
陳長青殺了青蛇幫還有黑虎幫的人,事後必定有報復。
他不確定自己是否比黑虎幫幫主強,所以寧願夾起尾巴做人。
手裡有寶典在手,不出幾個月就能碾壓黑虎幫幫主,沒有必要犯險。
要不是李全逼到他頭上,甚至要殺他,陳長青寧願不殺他們。
東城是四爺的天下,四爺喜歡本分人,因為只有東城不再幫派林立,才能再次發展。
陳長青之前就是利用這一點,只可惜現在用不上了。
當然,點火只能瞞得了一時,很快人就會反應過來。
畢竟傷口還在身上,有些頭顱都被切下了大半,一看就知道不是燒死的,而且錢可是沒有了。
伴著呼呼的大火,還有一連串的“走水!走水!”聲音,陳長青向自己的小屋走去。
從殺人到放火只過了半個時辰,但是他知道自己發生了翻天覆地的變化。至少自己命運再也不同。
路上陳長青盤點這次的收穫。
首先殺了十七個,不對,加上那個守著自己家的是十八個人。
這算是解決了李全的麻煩,殺了捅他的那個中年男子,還有那個落井下石的小人。
知道了執法隊那人的名字,林偉。
要不是他自己也不會在西城失去警惕。
除此之外,得到了八枚金幣,五十四枚銀幣,三百四十八枚銅幣。
這些錢財是他全部家當的八百倍!
後果就是招惹了青蛇幫,黑虎幫,以後在東城不能算是一個清白人,也不會有人給自己講規則。
最後陳長青感覺利大於弊,畢竟他有了實力,自然不用像之前那樣束手束腳。
陳長青走在回家的路上眼睛很亮。
回到家門口,陳長青將那個倒在樹墩子旁邊的嘍囉搬到了臭水溝。
先將他嘴開啟,灌了兩捧汙水,再把他脖子直過來,臉朝下,放了下去。
進了門,就見陳霜正坐在床上,眼睛一直盯著門口。
“哥哥!”見到陳長青他眼睛一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