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他微微皺眉。
找我爸要生活費。我大言不慚的說,《情深深雨濛濛》看過吧?拖油瓶找渣男要生活費可不容易,分分鐘受辱掛彩的。
他有所觸動。對不起,我不知道你家裡——
沒關係,那不是你的錯。我大力拍他肩膀,過度的熱情讓他臉紅。
他落荒而逃的樣子就像昨天我在沸點酒吧。
我已然想開,父母離婚這種事,與其用來心酸,還不如為自己找點福利。
3
我去沸點,又被攔下來了。服務生還是昨天那個,絲毫不動容。
讓我進去,我是陳曦的朋友。我死皮賴臉的說。
服務生朝裡面看一眼,就是陳曦特意吩咐,不讓你進去的。
晚場的客人陸續進店,頂著調色盤的我活像個小丑。他憑什麼?他是這裡老闆麼?
陳曦為你好,你還沒成年,他讓你回去唸書。
我簡直要氣炸了,忽然又聽見母親叫我,扭頭一看,她居然出現在馬路對面。天知道她怎麼找來的,我在心裡迅速過了一遍可能告密的人。
難道是陳曦還書包的舉動太明顯,出賣了我?
我不知哪來的力氣,越過服務生攔阻,一頭衝進沸點。書包先讓同學拿到她家,所以不會重蹈覆轍。
陳曦剛跳完一支舞,走下來喝東西。我湊過去,無視他旁邊幾個糾纏的辣妹。
我說現在全世界都當我是你女朋友,我可不想擔這虛名。
他正在喝酒,差點嗆住,挑高眉頭表示不以為然。
我將他的杯子奪下來,屏住呼吸灌了一大口,火辣的感覺迅速從喉嚨蔓延下去,我說聽著陳曦,我知道你剛分手,我才十六歲,而且我長得不醜。
陳曦不看我,卻看向酒保,酒保賠笑,倒了一杯橙汁給我。
我不要橙汁,給我血腥瑪麗。
陳曦轉向我,慢吞吞的說,我知道你十六歲,你不醜,但我從來不找三好生當女朋友。喝完這一杯,我送你出去。
我想他難道有這麼八卦?隨即想到,昨天的書包裡剛好放了一張獎狀。
我怎麼會把那種可笑的獎狀在書包裡呢。
他沒有否認。
這時門口有些騷動,我媽竟追進來了,在人群中艱難的搜尋我的蹤影。
我抓住陳曦的手,我說我可以不當你女朋友,但你要幫我,我不想被我媽發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