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大仙面露鄙視:“你們別演戲了,真當本爺是雛兒嗎?這戲做得這麼假,我呸!”
逍遙富道睜大眼睛,面露苦笑:“書生,我們被看穿了,拼吧。”
陳三郎便從書筪中抽出一柄長劍,明晃晃抓在手裡:“殺!”
口中大喊著撲身而上。
“白痴!”
黃大仙用看傻瓜的眼神看著他,探手亮出一杆兵器,粗且大,卻是一柄狼牙棒,棒槌上面,布滿長約數寸的尖刺。
“當!”
一棒子差點把陳三郎的長劍震飛,看這陣勢,其不僅僅是修士那麼簡單,武藝嫻熟得很。
修士重意念魂魄,身體是短板,忌被近身,一般來說,短兵交接對修士而言,無異舍長取短,更不是他們所擅長的爭鬥方式。
這個弱點,也是武者能斬殺修士的最大憑仗。
不過一些修士由於出身影響,修煉術法之餘,還掌握著武藝,等於雙修——並非說雙修就一定好,人生苦短,學習的東西多了,容易分神,反會顧此失彼。
再說了,在修士眼中,只要掌握一門厲害術法,擊殺所謂的“江湖高手”易如反掌。畢竟武道修煉,能達到後天境界的甚為稀罕,練就罡勁,已是高手了。而罡勁高手,在黃大仙這樣的修士眼中簡直如同螻蟻般,能輕而易舉踩死。別的不說,光派一隻黑水蜂去蜇對方一口,便足以殺敵。
既然如此,何必還花費諸多精力心神去學武,豈不是本末倒置了嗎?
黃大仙的武藝,卻是他未成修士之前就學會了的。他原本是武林中人,在江湖門派中廝混,後來因緣際遇,獲得《百蟲毒經》,這才踏入門檻,成為高高在上的修士。
眼下使出武功招數,是看著陳三郎沖殺過來的身形破綻百出,有心耍弄戲謔一番。
一棒將陳三郎的長劍震開,大步流星,迎頭趕上,又是一棒朝著這書生頭顱打去,要將他砸得粉身碎骨。
“疾!”
旁邊逍遙富道見勢不好,趕緊使出法訣,飄一道符籙砸來。
這是最常見的雷火符——他隨身攜帶的諸多符籙,淪為階下囚時被黃大仙收繳個精光,只有一道靈通符咒藏在乾坤袖中,沒有被收走。
為了投入爭鬥,剛才在客棧中臨時抱佛腳,畫了幾道雷火符,等於是最粗糙的開光法器,而且是一次性的消耗品。
“哼,米粒之珠,也敢放光華!”
黃大仙對於這雷火符絲毫不放在心上,張口一吐,吐出一道黑氣。黑氣繚繞上雷火符,登時將這符溶為灰燼,連火苗都冒不起一星半點。
得此阻滯,陳三郎拖著長劍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