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可能會跟了旁人。
可是,不簽,她就會回來麼?
按照現在的婚姻法規定,就算是自己不動,她也很有可能會離開自己,兩年之後,那個小紅本,可就白搭了。
夜璽大可以動用自己的手段,畢竟,不管是商業還是其他的,他從來就不缺人脈。這一次,他卻不想這麼做。
石頭見他糾結,臉色都白了,只得強撐著開口:“四少,話不是這麼說的!您看,要是真鬧了起來,這事兒對誰都不好。更何況,您一放手,夫人可就跟著旁人跑了。”
他說的可是大實話!
兒子都被送回來了,以後喬木要是想跑路,根本就不用有什麼顧忌。
夜璽也因為他這話沉了臉色,他得承認,他說的十分有道理!那個女人,還真的是有可能會丟下自己,來一個不聞不問。
要是真的這樣,那可怎麼辦是好?
“你說,這件事情該怎麼辦?”
“這,就不該簽!”石頭抓了抓自己的腦袋,一本正經的道:“媳婦兒,只有在自己的戶口本上才是自己的,一旦放飛了,那誰知道什麼時候才能把線給收回來……就跟、就跟放風箏似得。”
他說話的語速很慢,磕磕巴巴的。
夜璽卻感覺自己腦海中像是有什麼,一下子散了開去,他說的對,說的很對!這種事情上,從來就不是誰一個人說了算的。
他也有心把這件事情弄清楚的,可到頭來,別解釋的機會都沒得到!還把自家媳婦兒給搭進去了。
到時候,才是真正的倒黴。
“就按你說的辦。”
“……”
石頭總覺得他這話有哪裡不對,什麼叫按照自己說的辦?真的沒問題麼!他怎麼覺得,他這是在給自己挖坑呢。
不過,眼看四少的心情好了不少,他也沒蠢的非要弄出個一二三四來!那不還是跟自己過不去麼。
夜璽親手給她挖了個坑,原本想要埋上,如今,卻是巴不得自己也跳進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