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后當政。
雖然歷朝歷代都有規定,皇上成年之後,太后自然就應該將權利交接到他的手上。
但權利是如此的誘人。
誰會輕而易舉的放手呢?
當時的太后權利本身就很大,滿朝文武之間,對於她,幾乎都不敢多說一句話。
適逢太后生辰,準備在會慶殿進行祝壽典禮。
這件事情,可大可小。
往大了說,一個太后的生辰,就算是很珍貴,但後宮可以開宴會,祝壽的地方多了去了。
為什麼要在會慶殿呢?
會慶殿,是文武做事的地方。
所以往大了說,就是混淆家法與國法。
至於往小了說,那就是人家是太后,愛在哪兒在哪兒,皇帝都沒急,你急什麼?
皇帝不急嗎?
皇帝很急!
但是沒有人為他說話。
所以,范仲淹說了。
皇帝有事奉親長之道,但沒有為臣之禮;如果要盡孝心,於內宮行家人禮儀即可,若與百官朝拜太后,有損皇上威嚴,諫言仁宗放棄朝拜事宜。上疏奏報內廷,沒有獲得答覆。
范仲淹又上書太后,請求還政仁宗。奏書入宮,再次石沉大海。
很剛直的一個人。
范仲淹不覺得他的做法有問題。
但當時的晏殊,是真的被嚇壞了。
他是范仲淹的舉薦人,而范仲淹做出了這樣的事情......
那豈不是會牽扯到他?
所以他害怕了,順便還訓斥了一番范仲淹。
然而范仲淹聽著他的訓斥,只是淡淡的開口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