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曹還是相當的不錯的。至少在當時,最少是個州法院的院長。
你要說是個肥差,那未必,你要說有多不好,卻也不是。
畢竟在這個地方,稍微的動動手指,日子自然可以過得相當的舒服。
但狄仁傑的仕途,好像是在這裡,就被徹底的終止了。
就好像是閻立本也忘了他一樣。
他大概二十五歲是法曹。
他四十五歲的時候。
還是法曹。
二十年的時間,沒有一絲一毫的動彈。
咋說呢?
二十年的時間,不是一個短暫的時間,這樣長時間的呆在一個地方,升遷無望,是很容易將一個人心中的雄心壯志磨乾淨的。
但正是這個時候,因為一件小事,他的朋友要遠赴邊疆,又因為家中有老母所在,以至於無法盡孝。
狄仁傑心一狠直接豁了出去,主動寫信要代他好朋友前往邊疆。
邊疆的長官看到了他如此的精神也為之感動。
於是沒有讓他前往邊疆,而是去了另外一個地方。
中央,當時的長安。
在長安,當一個大理寺丞。
到這個時候,狄仁傑才終於走上了他的青雲之路。
這時候的狄仁傑,精力體力,都肯定是相當的充沛的。
因為狄仁傑剛當上大理寺丞的第一年。
就主動出擊,一年至少判了幾千起的案件,其中涉案人員一萬七千人。
無一人喊冤。
這樣看下來,就算是不眠不休,那一天至少也是數個,甚至是數十個案子。
如此精準而敏銳的判斷力。
也難怪,在後世當中,狄仁傑為成為一名斷案高手。
但是這件事情或許能夠讓別人注意到他,覺得他是一個斷案的好手。
但或許不會看到他另外的一面。
還是另一件事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