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斯維加斯真的好繁華,到處都是人聲喧囂。
這裡不是洛杉磯,他不怕有人認出他來。
他走在大街上,欣賞街景,欣賞各種形色的事物。
他興致勃勃,對什麼都感到新奇。
這裡有很多街頭藝人,有畫畫的,有吹笛子的,有跳街舞的......
他每經過一個街頭藝人,都會留下一個硬幣。
他有一種很奇妙的想法,我來過這裡,我看過他們的表演,我遞出了我的愛心。
也不知道走了多久,其實心有多遠,腳就能走多遠。
他在一家咖啡館停下,街邊也有這家咖啡館的雅座,幾個悠閑自得的人在享受咖啡,生活安謐如斯。
他找了一個雅座坐下,且歇歇腳,讓心落下一片綠葉在湖水中得到的寧靜。
他點了一杯低脂牛奶,順手拿起桌上的一份雜志,還沒有翻開,就被一股鈴鐺一般的聲音吸引住。
像幽泉空靈飄出來的嚶嚶之聲,讓人趨之若鶩。
他抬頭一望,對面街的奶茶店有兩位佳人,一位正背對著她,一位正向他望來。
“喔!”他被對面那個女生姣好的面容驚豔到,想不到在大街上看到這麼美麗、清新脫俗的東方面孔。
他的心被擊中了。
他忽如緋醉像那一夜的芬芳。
正所謂非禮勿視,他不是那種盯著女生大腿、胸的登徒子,他急中生智,舉起雜志遮住自己的視線,同時也將自己的窘態遮擋在雜志裡。
過了一會兒,他感到有人在靠近,因為雜志遮住視線,他沒有看到來人的真面目。
忽地,一股幽幽的聲音響起。
“慕斯歐巴......”
這......這聲音好熟悉啊!
他迅速放下雜志,定睛一看,驚喜得站起來,脫口而出:“允兒!”
不錯,出現在展慕斯面前的人不是誰,正式林允兒。
林允兒怎麼會在拉斯維加斯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