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人用完晚餐,走出酒店。
夜色很美,像三人此刻的心情。
展慕斯和鄭秀晶送走樸敏英,兩人像兩根木頭站在花壇前面。
這時候,鄭秀晶的助理走過來,提醒鄭秀晶該回去了。
“再見,慕斯歐巴。”
“再見,秀晶。”
鄭秀晶低著頭走開,展慕斯看著她綽約的背影,回憶起她的可愛和甜美,不自覺地露出笑意。
忽地,鄭秀晶停下腳步,轉頭望著展慕斯,問道:“慕斯歐巴,你能否多留幾天?”
展慕斯問道:“為啥呢?”
鄭秀晶說道:“因為我明天有一場演唱會呀,我想邀請你來現場聽我的演唱會。”
演唱會?展慕斯長這麼大,還沒有在現場觀賞過任何明星的演唱會。
當然,adygaga那次演唱會不算,都沒有從頭到尾看完。
他笑了笑,說道:“明天就開演唱會了,我怕我買不到票。”
鄭秀晶瞪著大眼睛,說道:“我有票呀。”
展慕斯問道:“你明明是演員,怎麼開演唱呀?”
鄭秀晶調皮眨眼,說道:“我是f組合成員,跟少女時代來自同一家公司。”
展慕斯略作沉思,說道:“我真的有點忙。”
鄭秀晶用渴望的眼神看著她,楚楚可憐的樣子,真的讓人不忍心拒絕。
展慕斯又不是鐵石心腸的人,忽地笑了笑,說道:“等一會兒記得叫人送來門票。”
鄭秀晶聽了,立刻蹦起來,說道:“謝謝你,慕斯歐巴。”
“再見!”她小跑起來,恨不得有一雙翅膀,可以快點回到公司。
展慕斯望著鄭秀晶歡樂的背影,露出幸福的微笑。
“演唱會應該有很多大長腿看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