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小時後。
吳經出現,還是原來的位置,桌子上依舊有一杯咖啡。
他走過去,拉出椅子,一屁股坐下。
“對不起,來遲了。”他端起杯子,先喝一口咖啡過濾口腔。
“不遲,不遲,剛剛好。”展慕斯微笑著說道。
吳經放下杯子,抬頭看一眼,頓時錯愕道:“哇,你今天好帥啊,整個形象看起來像賭神發哥”
展慕斯哈哈說道:“你今天也不賴啊,看起來像賭俠劉德華。”
吳經說道:“好了,好了,不扯這些無聊的事,我們談正事吧。”
展慕斯點點頭,豎耳聆聽。
吳經深吸一口氣,整理一下思緒,這才緩聲說道:“湖人願意提供一份三年三千六百三十萬美金的合同,第三年是球隊選項。該份合同起薪是一千一百萬,逐年遞增10%,也就是說第二年一千二百一十萬,第三年一千三百二十萬。這是美職籃有史以來年薪最高的新秀合同!”
展慕斯聽著,聽到三千多萬,好像一顆炮彈在旁邊爆炸,震得他腦袋一片空白。
他心跳如雷,感到四肢使不上勁——他幾乎要癱瘓了。
明知道這天始終會來,但真聽到合同金額,還是興奮得無法控制大腦分泌出大量的激素。
他喘著粗氣,良久才問道:“還有呢?”
吳經也是亢奮不已,原本憔悴的臉此刻變得紅光滿面,眼裡透著精光。
他喝一口咖啡壓壓驚,這才說道:“三千六百三十萬美金是固定薪水,我還在合同上加入激勵條款。”
展慕斯愣了愣,問道:“什麼叫激勵條款?”
吳經說道:“就是球員完成球隊制定的專案,就能獲得相應的獎勵。”
展慕斯輕哦一聲,總算明白,又問道:“球隊給我制定的專案是什麼?”
吳經從衣袋裡拿出一張紙,念道:“獎勵一百萬的專案有:總決賽最有價值球員,球隊進入季後賽,參加八十二場比賽,常規賽vp,最佳防守人,最佳陣容,最佳防守陣容,全明星最有價值球員,最佳新秀,進步最快球員,最佳第六人。獎勵十萬的專案有:參加全明星大賽,參加全明星扣籃大賽,搶斷王,蓋帽王,籃板王,最佳新秀陣容。獎勵10美金的專案有:每一分,每個籃板,每個搶斷,每個蓋帽,每個助攻。我能列的就這麼多,至於espn、體育畫報等媒體的大獎,則不屬於獎勵範疇。”
我的乖乖,合同裡有這麼多激勵條款,還真以為自己是超級巨星啊?一百萬獎勵的專案,一個球員能夠完成五項,已經是極限了。
不過,他補充道:“激勵條款不是要你今年完成,有效期是三年。”
展慕斯摸著下巴,眼中發著亮光,說道:“如果我都完成所有專案,那豈不是比薪水還要高?”
吳經點點頭,說道:“是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