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人是極其敏感的動物,尤其是在男女感情方面,可能是有著一種天生的第六感,很是可怕。
霍青的心中一陣憐惜,輕輕撫摸了一下她的臉蛋,苦笑道:“我沒跟你所實話,是怕你多想。”
“你不跟我說實話,我更多想。”
“呃……是這樣的。”
本來,他跟露絲就沒有什麼,只不過是經常在一起執行任務。兩個人要來電的話,又何必會等到現在呢?可能,該發生的早就已經發生了。現在,露絲的亞特蘭蒂斯家族被暮日家族給滅掉了,而他也正好在調查暮日家族的事情,就等於是順手幫了露絲一般。
他承認,當時是摟抱了一下露絲。可那純粹是朋友之間的禮節,沒有摻雜任何別的方面東西。
高悅問道:“就這些?”
霍青道:“對呀,我敢對燈發誓,要是有一句假話,燈滅我就滅。”
燈很配合地閃了幾下,把霍青給嚇了一跳。
高悅哼哼道:“你看看,肯定是還有什麼……”
“那就是項鏈的事兒了。”
這個不說不行,萬一高悅跟露絲見面了,她看到露絲戴著的是霍青買給她的項鏈,非出事不可。與其是那樣,還不如坦白從寬、抗拒從嚴了。
克裡斯在追求露絲,可他的口袋中又沒有錢,就搶劫了高悅的項鏈,送給了露絲。要是擱在一般人的身上,霍青肯定是把項鏈給要回來了。可是,露絲畢竟是他的朋友,他還真不好開口,甚至是都沒有戳穿了克裡斯搶劫的事兒。
霍青拍著胸膛保證,明天再去商場給高悅買一套,要比那一套更漂亮的。
高悅的頭埋在了他的胸膛上,喃喃道:“我不是看中那個項鏈了,只不過那是你送我的禮物,我有點兒捨不得。”
“這樣,我明天去找露絲,給你要回來。”
“算了,我要是那樣也太不講道理了。”
高家在通河市是做建材生意的,也算是不錯,高悅從小到大也沒有缺過錢。所以說,她對於金錢的觀念真的不是很看重,她看重的是這份情意。現在,她的內心很矛盾,一方面是希望那個私募基金的負責人盡快來省城,一方面又巴不得他這輩子都不要再過來了。那樣,霍青就可以多陪陪她了。
高悅趴在他的耳邊,小聲道:“來,咱倆來一次。”
“來什麼?”
“你說呢,壞蛋。”
“呃……你的胳膊受傷了,還不要了,等你的傷勢好了的。”
“等傷勢好了,你都走了。”
這話說的!
霍青的心中一痛,又怎麼忍心再拒絕。
一覺醒來,天色都已經大亮了。依著霍青的意思,高悅就不要去學校了。可是,高悅還真沒有逃過課。沒事,胳膊受傷了也不打緊,她大不了不給那些學生們做示範就是了。她讓她們練習之前的動作,她來給指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