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說吧!你是混哪兒的?到我們鐵鼠的地盤上背殼子小偷黑話,即為掏包),是不是太不守規矩了點兒?”
畢竟是混過的,即便是看葉輕魂再不爽,韓小龍也沒有一上來就動手,而是冷冷地指責他不守規矩。
其實某種程度上,許多混社會的人,與舊時封建年歲,那些四處征伐的諸侯頗有類似之處。
好比諸侯開戰之前,往往要寫一封討賊檄文,在其上列述敵人的罪狀。
而這些社會人,也喜歡在動手之前,先陳述對方的不是,以使自己佔據道義的上風。
很多混社會的人,在辦事之前,往往遵循的都是自己心中的那個“理”字。
在韓小龍看來,葉輕魂反制自己的手段,分明就是一個技巧高超的老扒手才應該有的,這傢伙和自己根本就是同行!
身為同行,卻侵犯到自己的地盤,這就是不義!
葉輕魂放下茶杯,掃了他一眼,平靜道:“你誤會了,我們走的不是一條路,我也不必遵循你的規矩。”
“不是一條路?哼哼,讓我看看你的手便知道了!”
韓小龍一聲冷笑,大步上前,一屁股便做到了葉輕魂對面,盯著他的手一陣猛瞧。
小偷這個行當, 不是誰想做就能做的。
普通的小毛賊也就算了,真正有師承的小偷,都是有功夫,有基礎,有門檻兒的。
他們從小就要經過各種訓練,什麼冰水裡夾肥皂片,米缸裡撿銅錢,快速拾取掉落在地上的豆子之類。
各種分門別類的訓練,一方面將他們的手指訓練的靈活無比,另一方面也帶給了他們迥異與常人的外貌特徵。
這種差異主要體現在手上, 職業的小偷,一般來說食指和中指要明顯較常人更長,同時因為經常訓練的緣故,也更為粗壯,卻異常靈巧。
韓小龍一坐下,便盯著葉輕魂的手掌一陣猛瞧。
結果,詭異的是,不論是葉輕魂的左手還是右手,都是一樣的修長有力,白皙,溫潤,甚至看起來比女孩子的手還要好看。
這應是一雙屬於絕世鋼琴家的手。
韓小龍愣了一下, 眼裡浮現出明顯的疑惑之色。
“沒道理啊……”
他喃喃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