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帶著方寶寶,去隔壁村裡的神婆那看。
果然,那神婆說,她之前懷的一胎,是個女娃,孩子還沒有出生,就出了事,有怨氣。
纏繞的方寶寶現在體質也不好,說什麼治療的方法,她不能說出來,會折壽。
方嬸用了全部積蓄,那神婆才告訴了她化解的辦法。
說要想化解那個女娃的怨氣,就要找四個人家流產了的胎兒,裝在罈子裡沉塘七七四十九天,之後再拿出來焚燒掉。
然後把骨灰,撒在之前埋女娃的地方。
這個年頭,根本沒幾個打胎的,誰家有了孩子,不都是生出來?
打孩子的錢,比生一個都要貴,大家又都覺得,生多了孩子,養到十幾歲,都可以掙工分。
在村子裡也沒人敢欺負。
外加上,這個時候,大家都做農活,普遍的身體好,根本沒幾個流產的。
就算偶爾有那麼一個流產的,也覺得晦氣,都是把胎兒偷偷埋起來。
方嬸找了幾個月,也沒找到合適的,而方寶寶的夢遊症卻越來越頻繁。
最後方嬸就動起了歪心思。
她下手的物件,都是丈夫愛賭博,又遊手好閒不正混的人。
她被那樣的人害過,所以她恨那樣的人。
她在警察局待過,以前又經常聽王志虎講查案的事情,做起案子來,證據消滅的特別乾淨。
殺第一個孕婦的時候,她還有些忐忑,可是殺到第二個,第三個的時候,她卻已經麻木。
她一連殺了四個孕婦,七七四十九天焚燒之後,奇蹟的是方寶寶真的沒有再夢遊過。
本來,一切都好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