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九點。
林恆伸了個懶腰,精神飽滿的起來了。
穿上一身睡衣,將美好的身體遮住,他走到衛視間,開始洗漱。
昨天一天實在是太累了,天不亮就起床,一直忙到凌晨,中間還沒有好好吃飯,這是人過的生活嗎?
對了,昨天忙活一天,回來倒頭就睡,他還沒來得及看網上對他的評價。他從口袋裡掏出手機,一手刷牙,一手刷手機。
《林恆新歌一晚上評論數超十五萬!》
嗯?
林恆眼睛一亮,趕緊開啟訊易音樂,正要搜《新貴妃醉酒》的時候,發現自己的臉以及歌名已經在首頁的輪播圖裡了。
他點進去,發現評論數已經十七萬了。
林恆哼著小曲,給自己定了個小目標,下期繼續努力,爭取讓下首歌的評論一晚上突破二十萬!
牙刷的差不多了,他把手機往口袋裡一放,抬起頭,然後就看到了鏡子裡的自己,眉間多了一個小紅點。
他把腦袋湊近了,確實是顆痘。
林恆眉頭一皺,要不下期還是把自己淘汰得了,反正還有復活賽,這又當歌手又當領導的,實在是太累了。
正當他計劃著下期唱一首淘汰自己的歌的時候,口袋裡的手機響了,一看名字,晶姐。
他趕緊把嘴裡的泡沫吐掉,接通了電話。
“喂,晶姐,這麼早來電話,有事嗎?”
李晶晶的聲音從電話裡傳出來,“早?我昨天不是說了嗎,我們今天要九點半出發,去錄《桃花源》,難道你忘了?”
“啊?晶姐你昨天沒和我說……”正當他準備否認的時候,突然想起了昨天開錄前,李晶晶的邀請,“幾點啊。”
“我沒說嗎?”
“確實沒說。”林恆信誓旦旦道。
“好吧,那我現在通知你,給我發一個定位,我馬上去接你。對了,你帶點換洗的衣服,到那可能要換衣服。”
“好的,我知道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