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晶晶一聽,終於知道了是什麼事。連忙賠上笑臉,解釋道:
“花姐你不知道,我那個弟弟真的很有才,他寫的歌都是高質量的。我這首歌就是他用兩天時間寫出來的。”
“兩天時間!李晶晶!是你瘋了還是我瘋了?一個新人,用兩天時間寫出來的歌,你竟敢把它當主打歌?”
花姐的聲音陡然高了起來,她從業二十多年了,不是沒有見過人在短時間寫一首歌的。
但那都是些業界大佬,他們平時積累的就很多,只是短時間靈感爆發,才能寫出一首歌。
而那個林恆,他才二十出頭,他有什麼積累?
“花姐你彆著急,你先聽聽再說嘛,正好我手機裡就有,你先聽聽。”
李晶晶說完,將自己錄好的歌開啟。
前奏一出,花姐瞬間安靜了下來。聽歌就要認真聽,這是她的職業素養。
好像還不錯?
再聽聽下面的,別虎頭蛇尾了。
......
一曲聽完,花姐沉默了下來。
她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一個連新人都算不上,只能說是比素人好一點的,寫出了這樣一首優秀的音樂,而且還是用短短兩天寫出來的。
李晶晶坐在旁邊,小心的觀察著花姐的表情。看著她的臉從嚴肅慢慢緩和,最後再轉為享受。
李晶晶就知道,這次事情解決了。
其實她理解花姐的想法,要換做是她,她也會懷疑林恆這樣一個新人的。
花姐嘆了口氣,“好吧,這次是我看走眼了,沒想到他還真有兩把刷子。這次事情就算過去了,不過以後工作上的事,你可千萬不要瞞著我,私自做決定了。畢竟我們是有分工的。”
“不會的,花姐,就這一次了,那我們吃飯去吧。都到這個點了。”
...........
“都到這個點了?我也該走了,明天我再來看你。對了小雨,我還不知道你的全名呢?”
林恆看了眼時間,摸了摸小雨的頭,經過零食攻勢,他和女孩也漸漸混熟了。
“喬白雨,這是我媽媽給我取的名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