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我真的不年輕了。
我的現實生活中有太多太多的事情需要我去處理,我不想賣慘,因為那些都是我自己的事情,但我真的努力了,純粹的,為了大家能夠每天看到這本小說的更新而努力了。
我在網咖熬夜寫過書,我在幾十個小時的長途火車上寫過書,我在飛機上寫過書,甚至在零下十幾度,把手都凍硬了的情況下也寫過書。
然而我換來的是什麼呢?
有很多支援我的小夥伴們,他們的留言我都記在心裡。
可也有不少帶著一副理所當然,想都沒想過的語氣,就給我下了結論了的留言,也都始終在我心中難以抹去。
當然了,這是他們的權利,我也確實沒法說什麼。
我不怕那些故意來噁心我的同行或是一些其它生物,在我眼裡,這些人連個老鼠屎都算不上。
我記著,很久之前,有個書友從我的某一章中發現了一個錯別字,直接就在當場留言,“你寫完了連稿都不審麼?有錯別字不知道?能不能稍微用點心?”
真的,當時看到這一條留言,整個人有點鬧心,還有點憋屈。
我明明審稿了啊...
別說是我了,任何一個網文作者,都肯定會或多或少有錯別字出現,有不少小夥伴沒有罵我,甚至還一路幫我標註,我是真的老開心了,老喜歡這種書友了,感覺太有正能量了有木有!
對於一些合理,或是真心的建議,我絕對會全部吸納,甚至可以做出一些改變。
我有時候也在想,不少讀者會給我一種聲音,“都幾天了,一場比賽還沒打完。”“這什麼比賽啊,照這麼下去兩天根本打不完。”
每次看到這些留言我都有些無奈。
甚至是不禁捫心自問,是不是我對於賽場上的描述有些過於多了?
但我又反過來想,如果我不這麼寫,難不成要改成一章就打完一場比賽?“林奇瞬間將對方秒殺了!”怎麼秒殺的?),“ds透過神奇轉移,進入到了決賽圈!”怎麼指揮,怎麼思考,怎麼神奇轉移的,憑什麼你就能神奇轉移?)“肖深瞳一穿四!”他怎麼一串四的,四個傻x站著讓他打?有沒有點驚心動魄?),“啊,白光的栓狙又放倒了一人。”沒有點對手戲,沒有點危急時刻,有意思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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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或者說是下邊這樣的?
歐美或是韓國選手:“臥槽,這個人可真厲害!我要拜他為師!”韋神:“求你了,別虐我了。”或是,韋神:“求你了,收我做徒弟吧。”
要是按這種方法寫,我時速能整出來最少2000字,一天能5更。
可重點是,這樣有意思麼?
這還是電競?
或者說,我直接一句話來個大結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