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之淇是一個傳統的女孩,在她的認知裡,不僅婚姻是神聖的,容不得任何人侵犯和背叛,感情也是一樣純潔無暇,容不得任何人的質疑和批判。
如果相愛,那麼兩個人就應該是光明正大的戀愛,而不是偷偷摸摸,永遠見不得光。
如果兩人的感情註定是這樣,那她寧願不要。
想到這裡,方之淇恍然一愣,她愛他嗎?
她承認失憶後,凡是一涉及到他的事,她都會忍不住的去關注他。
可她不是一直愛著男友許庭勝嗎?為什麼感情的另一端想的不是許庭勝,而是上官楠?
她怎麼了?難道是她移情別戀,愛上上官楠了?
如果真是這樣,那她豈不是也成了那種朝三暮四的女孩?
不,不,不!
她絕對不是那種對感情不忠貞的人,她愛的男人一定是許庭勝,只是現在失憶了,將許庭勝給抹掉了;如果記憶複蘇,愛的人肯定是許庭勝,而不是上官楠。
方之淇在心裡一遍又一遍地為自己解釋著。只是這樣一番肯定後,心並不似明鏡般光潔透徹,而是像有霧氣升騰,迷茫得看不清。
夕陽的光輝帶著哀豔的色彩,悲傷地拂過大地,釋放最後的餘暉。
這段時間上官楠似乎習慣了失望的感覺,左臉寫著寂寞,右臉滿是滂沱的悲傷。
他放下尊嚴,放下個性,是因為心裡愛著她,想要用真心感動她,繼而她能心甘情願的和他生生世世在一起。
不然憑著他說一不二,唯我獨尊的性格想要得到她,根本不需要跪地乞求,直接將她打包帶走。
上官楠依舊跪著,微微仰頭,一臉悲憫地望著眼前的人兒。
“是不是我和顧盼盼離婚了,你才能接受我?”
低沉、緊張的嗓音落下後,時間彷彿禁止了。
方之淇驚怔住了,鼓著大大的眼睛,不可置信地盯著上官楠。
她只是一個落魄的孤兒,一個窮苦的老百姓。他到底看上她哪了?為什麼他一而再,再而三的做出震撼她心的事?
被人喜歡,被人愛著,尤其是那個人還如此完美,對於被愛著的人來說,確實是一件幸福的事。
方之淇的小心髒咚咚的直跳,心底有一種叫做‘渴望’的因子在快速的萌牙,生長。
可下一秒,顧盼盼的臉突然在腦海裡閃現。方之淇頓時醒悟過來,慌亂地別過眼,‘渴望’因子瞬間被淹沒在浩瀚的心底深處,隨之一種堅定的情緒猶如徹石般在心底駐紮生根。
這種搶閨蜜丈夫,破壞閨蜜家庭的事,打死她也做不來。顧盼盼本來就心髒不好,如果自己接受上官楠,那豈不是等於殺了顧盼盼。
不,她怎麼能將自己的幸福建立在朋友的痛苦之上呢!
這樣想後,方之淇霍然起來,居高臨下地望著腳下的上官楠,狠狠地說:“即使你和盼盼離婚了,我也不會接受你!”
狠心決絕的話剛落,上官楠高高提起的心頓時轟然坍塌。
他以為方之淇介意的是那張紙,妻子一欄上寫的不是她的名字;他以為她不肯接受情人的身份。可現在他又聽到了什麼。
望著她一臉的決絕和冷漠,上官楠心中既悲愴又無助,他到底該怎麼做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