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戊吃飽喝足了。
腦子裡的想法和思路也是多了很多。
“老哥,我們合夥創業怎麼樣?”
沈戊突然問道。
“你出歌?”
這個想法好。
段宏昌秒懂了。
像戊空這樣的創作者,如果後面水平不會下降的太厲害的話,就是一棵搖錢樹啊。
但是市面上已經發布的幾首作品,已經價值很高了。
各家都在爭奪戊空也是這個緣故。
想要拿到獨家首發。
日活等等資料能夠衝上峰值破了紀錄。
他但凡發歌那天就是平臺的高峰。
段宏昌又檢視一下對方几首作品。
一個全才啊。
即便是在這樣繁忙的情況下還是能夠保持高產。
“我可以隨時辭職,合夥的話我出錢,也能拿到很多業內資源。公司以你為主,不過以後需要發展新人,也有需要你幫忙提攜的地方。”
“你拿股,我拿權!”
段宏昌簡單的說了一下構想和合作方式。
需要達成共識才行。
“可以啊,公司管理權力歸你!”
“我的歌歸我自己。”
“一切相關!”
“各顧各的。”
沈戊說道。
那些歌都是我的。
所有都屬於我的而不是屬於公司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