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上的內容太多了,夠玉恆翻來覆去的思考許久許久。想到最後,卻又感覺荒謬——那個女人放著親生的兒子不養。卻願意去給一個無主的嬰兒當媽。她到底算是壞人,還是好人?
不養就不養了,絕情就絕情了,怎麼在遺囑上卻又寫了他的名字,她還肯把她的好東西,留給他一份?平時一點好臉色都不肯給他看的,一句好話都不肯說給他聽的,臨到末了,反而肯把真金白銀留給他了?這算什麼?這叫什麼道理?
最要緊的一點,便是小黛的身世——那女人當然知道小黛的來歷,然而從不攔著他和小黛親近。甚至到了這麼緊要的關頭,還託孤似的把小黛託付給了他,這說明了什麼?
玉恆想到這裡,本是躺在床上的,這時一翻身坐了起來——這就說明,那女人是願意把小黛給他的啊!要不然,哪個母親會把十二三歲的女孩子,託付給十六七歲的男孩子?
一顆心在腔子裡撲通撲通亂跳起來,他一時間也不知道自己的態度了。是盼著那女人死在瀋陽?還是盼著那女人活著回來。繼續和自己面也不和心也不和的鬥下去?說不清楚了。真是說不清楚了,反正但憑著她肯把小黛“給”自己這一點,他就覺得的她這個人,起碼有一部分,是和自己站在同一戰線的。
或許還是死了的好,她要是死了,錢和小黛就都是他的了。
想到這裡,他抬頭看了看屋角的座鐘,然後穿衣戴帽往外走。傍晚了,小黛應該已經被汽車伕接回家了,自己得過去看她一眼。她若是什麼事情都沒有,自己再回家。接著方才的心事,繼續想。
玉恆忙死了,跑去吳公館坐了一會兒。他見小黛忙著複習功課,根本沒時間搭理自己,便趁機告辭回家,回家之後,他的叔叔偏又來了,來了之後沒別的事,只莫名其妙的又教訓了他一頓,又給了他一張鞋莊的票子,憑著票子可以去取一雙新棉鞋。玉恆看清了票子上的字樣,然後說道:“我不穿那絨面大棉鞋,太難看了。”
何養健不耐煩的答道:“這是牛皮的!”
玉恆登時笑了:“那我要。”
何養健並不急著回家,家裡那一妻一子,對他並沒有多大的吸引力,然而他又是個潔身自好的人,並不肯在外另開闢小公館金屋藏嬌。除去先前的黑歷史不提,他這個人目前看來,堪稱純潔完美——他自己也知道這一點,也很自豪,有時候自豪到了一定的程度,他幾乎有點委屈和空虛。
並不愛春美,然而和春美也風平浪靜的過了十多年,並沒想經商,然而在吉田家族的商社中也幹得風生水起,生活中的一切都很好,非常好,然而都好不進他的心裡去,都不是他理想中的那個“好”。他這麼好的人,卻又處處都好不到點子上,他能不委屈嗎?能不空虛嗎?
然而他這番心事又沒法對人訴說——嬌妻稚子養著,豪宅跑車用著,有錢,也有權,居然還敢委屈、還敢空虛?矯情也沒有這麼矯情的,他自己心裡明白。
玉恆看他總是抬手去揉肩膀,就走過去攥了拳頭,不輕不重的往他肩上捶:“地方對不對?”貞在節弟。
何養健點了頭:“對,使點兒勁。”
“那我能把你捶趴下!”
何養健笑了一聲,無緣無故的,心情很悲涼。忽然想起了一個人,他頭也不回的問道:“你這幾天見著她了嗎?”
“誰?”
“你媽。”
小桐很不自在的清了清喉嚨:“那天見了一面,然後她就到瀋陽去了。”
“哦,去瀋陽了。”
“小黛他爸不是在瀋陽有生意嗎?好像是讓日本人扣住了。”
“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