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大笑道:“沒有人殺那夥計。”
縣令怒斥:“沒人殺,那夥計怎麼死的?”
乞丐回答:“是那夥計自己不小心,把自己摔死了。”
縣令冷笑,說:“一派胡言,擾亂公堂秩序,給我拖下去,狠狠的打。”
捕快們靠近乞丐,卻聽乞丐大喊:“且慢,我有人證,可以證明,那夥計是自殺的!”
縣令問:“人呢?傳他上公堂。”
乞丐回答:“人在公堂外,人數眾多,公堂裝不下,不如縣令移步外面,一看究竟。”
縣令說:“呵呵,我倒要看看,你能耍什麼花招。”
說罷,縣令起身走出縣衙,來到門外。只見門外的街上,站滿了乞丐,從東邊的牆角到西邊的拐彎處,滿滿一條街,都是乞丐。
這些乞丐人手一根打狗棒,目不斜視地看著縣令。
縣令頭上滲出冷汗,他強撐著,問:“你們誰是人證?”
“我是人證。”
一名瞎眼叫花子說。
“我也是人證。”
一名小乞丐說。
“我亦是人證!”
一名老乞丐說。
“我是人證!”
“我是人證!”
“我是人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