鐘若虛鬆了一口氣,說:“你回來了?那好,抄家夥,跟我下去砍人。”
“大哥,我是來和你告別的。”
徐英廉靜靜的站立於床頭,雙手插兜,淡淡地俯視著準備起身的鐘若虛。身上穿一件式樣老舊的棉布夾克,胸口一排小字“隆裕商場十週年紀念”,肩頭有個撕破的口子。
那是委員長看他沒有衣服穿,隨手將自己的衣服給他披上。
溫暖,真是太溫暖了!
簡簡單單一個動作險些叫驕傲無比的孔雀王感激涕零。
委員長的人格魅力實在不用多說,這件衣服等下回去之後就好好收藏起來,每當彷徨失落的時候拿出來穿一穿,心裡又有動力了!
鐘若虛發現不太對勁,沉聲問道:“英廉,告什麼別?你什麼意思?”
徐英廉冷冷的說:“大哥,承蒙你多年關照,不得不說一聲謝謝。但是陳華遙給了我新的方向,以後我只能跟著他走。”
“你小子敢背叛我?”鐘若虛急怒攻心,馬上從枕頭下摸出一柄左輪手槍沖前方開啟保險栓。
啪的一下,徐英廉閃電般出手,擊飛他還沒來得及扣下扳機的手槍。在近距離格鬥中,手槍並不是主宰局勢的關鍵。
“大哥,我不想動手,你還是離開象京吧。留在這裡跟陳華遙鬥,對大家都沒什麼好處。”
第二天一早,鼻青臉腫的黃喉被十幾名熱心腸的居委會成員扭送到香樟路派出所。
罪名有三條。
第一條,扒竊,盜取香樟樹第二小學四年級某小朋友十二元五角的巨額財産。
第二條,搶劫,趁沒有人的時候搶走了肥鵝湖翠空花園小區某大嬸的哈巴狗的嘴裡的骨頭。
第三條,詐騙,利用不正當手段在某遊戲廳連贏三次蘋果機,贏了三枚遊戲幣,屬於巨額詐騙。
簽於此案牽涉財産數額巨大,手段卑鄙下流,社會影響極其惡劣,民憤極大,居委會成員強烈要求警方嚴格調查,詳細取證,務必將疑犯繩之以法,還市民一片晴朗的天空。
羅所長想群眾所想,急群眾所急,立即將此犯列為重犯、要犯,當場給上了手銬腳鐐,親自押進分局拘留所等待日後審訊。分局袁副局長表示,由於警力嚴重不足,此犯先拘留三年五載再審不遲。
另一方面,金笛公司全面接手鳳凰會在北城的産業。
會長鐘若虛捲走一千萬元華幣消失,剩下的會眾們傷的傷,殘的殘,投誠的投誠,跑路的跑路,鳳凰會一夜之間灰飛煙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