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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一章 吃掉靈魂的人 (2 / 3)

現在,靈魂有兩個選擇。

一、厚著臉皮去本體,也就是二姐那裡求一副肉體。

但是,自己雖然是二姐的一縷意識,卻並不被二姐認可。就像是指甲剪下的指甲,對於二姐來說,並不在乎這縷意識的死活。

所以,這個選項並不能作為參考。

二、隨便在路上找個人進行奪舍。

奪舍是修仙者的靈魂在失去原來的肉體後,為了不讓靈魂消散、自己的修為毀於一旦,而使用的一種方法。

具體的操作就是找一個凡人或者境界比自身低的修仙者,強行進入肉體,然後將對方的靈魂撕成碎片,從而成功續命的一種方式。

可是,這種方式卻屬於邪道。

但凡修煉到元嬰境界的修仙者,第一時間不是去鍛鍊自己的靈魂力量,也不是增強自身的修為,而是去創造一個分身,一個足以容納自己靈魂的分身。

這個分身可以是木偶,也可以是一個沒有自我意識的肉體,甚至境界高的修仙者還可以用分身進行修煉,從而達到雙倍修行雙倍收穫的程度。

而強行奪取他人的肉體,被奪取的人無論是修仙者還是凡人,都是一種極其殘忍的事情。畢竟要撕碎對方的靈魂,用他人的臉生活下去,這種方式無疑是邪門歪道的修行,是被修仙者唾棄的一種方式。

可是,現在靈魂既沒有替換的肉體,也沒有足夠的能力撐到自己再創造出來一個全新的肉體,又不想讓自己消亡,奪取他人的身體則是唯一的選項。

如果在生死存亡和道德倫理中選擇一項,一定是生死存亡是有限選擇的。

而這個靈魂也是有著同樣的想法。

守護著無聊的道德,看著自己死,這種事情是絕對不可能的。

況且現在也沒有人看得到,做出這種事情又不會被別人知道,為什麼不去奪舍,從而換取自己生命的延續?

更何況修仙世界比奪舍還要邪門歪道的事情一抓一大把,奪舍在那些事情面前都不算一件事情。

大家都是一樣的黑,憑什麼烏鴉就能罵豬黑?

靈魂迅速找到了一個正騎著電動車的人。

丙區邊緣地區幾乎是看不到人的,這也是為什麼靈魂會在很長的時間內遲遲沒有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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