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舊是“天地緣”,還是那個網咖小妹。
我認識她,但是她不認識我,畢竟我這才是第二回。
“喲,今天包夜了?”
!!!
???
我驚呆了:“你認識我?!”
網咖小妹嚼著口香糖,很驕傲地抬手指了指我上次坐的位置:“喏,那裡。”
“真的耶!你好厲害!見一次就能記這麼清楚!”
“基本功,不然你以為我坐這兒幹嘛的,光吃瓜子嗎?身份證。”
“哦哦,給。”我忙不迭地把身份證遞過去。
照她這說法,網咖小妹這工作也不是誰都能幹的了的呀,像我這種,好幾回才能把人家的臉和名字對起來的,絕對不成啊。
“還那個位置,那一排電腦都挺快。”她把我身份證和上網絡卡遞過來。
我有點懷疑她的說法。
很快的話打遊戲那些人為什麼集中在前排?
所以這是她的套話吧?哼,社會險惡,處處都是套路。
謝過她,我往網咖裡面走去。
網咖裡依舊人滿為患,後面的位子空的也不多了。
這種狀態是不是常態呀?如果是常態的話,那網咖也太掙錢了吧。
包夜一個人是20塊錢,這烏泱泱一共80臺機器,那一晚上就是1600,一個月就是?!
這還只是晚上,白天上網更貴一些,一個小時5塊錢,就按照8小時來算,那一個月也是。
我的天吶!
我不想上網了,我想有個網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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