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李水仙起床,滿腹牢騷。
這炕她睡得不習慣,哪兒都是硬邦邦的,硌得她渾身難受。
她下床找了一圈,發現茍小小和洪秀珍都不在,她那個傻弟弟也不知道跑哪兒浪去了。
她把自己收拾好,又在出故障的小車周圍轉了一圈又一圈,還鑽到車裡試著發動車子,並沒無任何卵用。這節骨眼上,她完全束手無策。
放眼整個安豐鄉,她人生地不熟的,到哪兒找修車的師傅去?
昨天晚上茍小小說會盡量找人幫她把車修好,李水仙也只能把希望寄託在她身上。
話說,茍小小一早不見人影,跑哪兒去了?
她得找到茍小小,催她把這事兒趕緊辦了。她要離開安豐鄉,離開這鬼地方,一刻都不想多待!
一向注重形象的李水仙出門前,把自己打扮的精幹利落,一看就是職場上的女強人。
她踩著高跟鞋,出門的時候自帶一股瀟灑的風度和幹練的氣質,走在鄉間坎坷的小路上,被地上的溝壑磕磕絆絆,啥瀟灑啥幹練就維持不了,有的只是土裡土氣的風度和氣質。
更狼狽的是,李水仙左腳高跟鞋的鞋跟還被別斷了…
李水仙想哭,有木有!
想她堂堂外交官,在多少國家留過足跡,可就是從來沒有到過這麼窮酸的地方。
李水仙這兒渾身痠疼肚子又餓,心裡一陣委屈。她眼含熱淚,提著鞋赤腳而行。
從新糧倉出來的鄭國華臉上掛著大大的笑容,今年收獲當真不錯。他打這兒經過,看到李水仙陷入困窘的狼狽模樣,頓時有些哭笑不得。
“在這種地方穿高跟鞋,我說你也太想不開了。”鄭國華沒有一點兒幸災樂禍的意思,也並不是在諷刺她,而是犯職業病,忍不住開口教訓她幾句。“你穿的這麼光鮮亮麗的,在這兒能臭美給誰看?你在這兒臭美,誰欣賞得來?人家只會當你是怪胎。”
李水仙紅口白牙一張:“你才是怪胎!”
鄭國華無奈搖頭,笑著嘆息,“你先在這兒等會兒,我給你借雙鞋去。”
鄭國華好心為她,李水仙卻不領情,“我不穿別人穿過的鞋!”
“好,”鄭國華順從她的任性,“我去問問桂大娘有沒有新納的鞋。”
看著他離去的背影,李水仙心底莫名的湧出了一股暖流,沖散了盤繞在她心上的陰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