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了物業管理人員的講述,趙曉波問兩個年輕人:“你們帶來的遺囑可以給我看看嗎?”
剛才說話的小夥子又問:“要看遺囑可以,但我們不知道你是我叔叔的什麼人?”
趙曉波說:“我姓趙,是李雲慶生前的朋友,在他臨終前,很多亊都委託給我了!”
“你就是趙哥呀,聽我叔叔提起過,他說你這人很好,還說等我們來到這個城市之後有什麼困難就找你!但是,我們知道你工作很忙,就沒好意思打攪你,就直接來叔叔家裡了,既然你有叔叔家的鑰匙那就好辦了,看過叔叔的遺囑,你就把鑰匙交給我吧,免得你還得為房子的亊情操心!”這話說完之後,他便從一個紙袋裡拿出一張用白紙列印好的“遺囑”,下面有“李雲慶”的簽名。
從他的話裡趙曉波聽出來這小子是在故意套近乎,李雲慶怎麼可能跟他說過這樣的話,他們倆個連李雲慶長什麼樣可能都不知道。
趙曉波接過小夥子遞過來的遺囑仔細看了看,從中發現了幾個疑點:
疑點一:李大廚和劉麗生前沒少寫遺囑,在趙曉波看到李雲慶留下的多份遺囑及材料中,都是李雲慶用碳素筆親自書寫的,沒有一份是打字的。這份遺囑為什麼會是打字的?
疑點二:小夥子遞給他的這份遺囑雖然下面的簽名看起來象是李雲慶的筆跡,但是下筆不夠流暢,類似有描過的跡象!在沒有和李雲慶留給他的那幾份公證材料簽名對比的情況下,趙曉波也不敢確認遺囑下的簽名是不是李雲慶親筆書寫的。
疑點三:趙曉波還發現,這份遺囑的文字表述形式與李雲慶留給他的那些文字材料以及錄音材料也形成明顯的反差。
疑點四:這份遺囑上籤屬的日期是一年半之前的,那個時候李雲慶還沒有檢查出來自已患上不治之症,怎麼可能立遺囑。
這份遺囑疑點重重,知情人一眼就能看出很多破綻。趙曉波堅定的認為這份遺囑是他們自己偽造的!從這份假遺囑中,趙曉波知道這兩個年輕人的確與李雲慶有點親屬關係,遺囑中所指的受益人一個是李雲慶的妹妹李雲霞;一個是李雲慶的哥哥蘇志勇,這兩個年齡相仿的年輕人分別是兩個遺囑受益人的兒子,他們倆個是代表自家父母從外地趕來處理此事的!但李雲霞和蘇志勇並不是李雲慶的親妹妹和親兄弟,只能算是沾親帶故。
看完這份遺囑後,趙曉波沒有對這份遺囑的真偽做任何表述。他只是說:“據我所知,繼承遺產需要走法律程式,我雖然是李師傅生前的朋友,但是我沒有權力隨意把他的遺產交給任何人,即使他的親生子女找到我,我也得按照死者的意願辦!”
遞給趙曉波遺囑的小夥子說:“把房子交給我們處置就是我叔叔的意願呀,遺囑中寫的清清楚楚呀!他的女兒從小就失蹤了,我們倆個一個是他外甥,一個是他侄子,除了我們兩家親人之外他再也沒有什麼親人了,我叔叔留下的財產理所當然地應該由他的親人來處置呀!”
趙曉波問:“你們知道李雲慶是什麼時候去世的嗎?”
“去世五天了!”
“李師傅的整個喪葬過程我都參加了,怎麼沒見到你們倆個和你們的父母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