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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51章 你來何事 (2 / 3)

這話一點錯都錯。任何時候,謙虛的人,總要比狂妄之人有很多好的收穫。這已經是歷史定下了的不爭的事實。

林閣見吳和平沒有一點勝驕的樣子,謙虛地像個小老弟。

隨後哈哈一笑,站了起來。雖然表面上談笑風聲,但他的臉是紅的。

他能不紅嘛!在這麼多同事面前敗給了吳和平,在許多人看來,是丟人了,獻醜了。

但林閣不怕,他也沒有太在意。

古人不是說嗎!文無第一,武無第二。誰勝誰負,那都是常事。今天輸了,明天未必不會贏。面子,啥叫面子,誰能說出他有多重,能值多少錢,無非是每個人心底的研判,自給自吃寬心丸而已。基本上就是這個理。勝不驕,敗不餒。啥叫英雄,這才是真英雄。

更何況,這又不是敵我鬥爭,只是正常的比武交友而已。一切都當不得真,也沒必在要爭那個死理。

林閣這麼想過這後,人也就不再去在乎別人什麼眼光,有什麼相法。你愛怎麼想就怎麼想,反正我是幾了。如果不服,你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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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了這個想法後,林閣開始對吳和平有了敬佩,心裡暗忖著,“這小子不簡單,有兩下子。”

這是他心裡的想法,但嘴上卻說:“小夥子,不差,不差,有兩下子。”

林閣給了吳和平面子,藉著他的一拉,從地上站起來,這便說明兩人合好了。

隨後,林閣對吳和平說,“走,去我屋裡坐坐。”

林閣態度很明顯,單這句話,就證明他要與吳和平交朋友。

誰又不是英雄識英雄,英雄相惜呢!除非某人是個胸狹隘之人,見不得人好,看不得別人比自己強。碰到這樣的人可就麻煩了,難纏,費心思,而且還要浪費更多的感情和精力。

林閣向圍觀的人一抱拳:

“不好意思,讓大傢伙失望了,敗給了年輕人。不過,我交了一個新朋友。如果有誰不服,可以上來跟他練練。”

一聽這話,吳和平怔住了,心想,“這傢伙怎麼這樣,沒經我同意,竟然說我是他朋友。我,什麼時候說過,要跟他交朋友了。”

朋友有好多種,有人一見面便稱呼對方為“朋友”,這是自來熟,一種打招呼的方式。

也有人真的是朋友,兩人肩並肩站在一起,甚至多少年,一輩子,那是真正的朋友。

也有人為了一種廣大的稱呼,連面都沒見過,便叫做“朋友”,這是一種尊稱,無所謂的,是一種禮貌,聽著順耳而已。

現在,林閣說吳和平是朋友,是他從心裡真的要把吳和平當成朋友,是一見始故的感覺。雖說,沒徵得吳和平同意,他便這麼說。但也我所謂,如果你不同意,不做便罷。

林閣的性格在轉眼間便能定格,他一定是一個率直,不藏不掩的人。對於這樣人,吳和平如何不認。如果換成古時候,他肯定稱的上是豪傑一類人物。

吳和平沒有說話,只是矜持地站著,聽著林閣再向眾人說話。

看著沒人站出來,也沒人說什麼,只聽到人群中發出笑聲。

林閣又是逗趣地一說,“既然沒人來接我的茬,那我可把他帶走了啊!不過沒關係。他既然是我朋友,明天有誰想比試,我讓他來就是。”

吳和平心裡真想罵上一句,不過不是真的想要罵,而是順嘴而已,

“我艹,這人怎麼這樣,自來熟,什麼時候跟我這麼熟了,還替我做主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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