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上那種被人忽視的感覺消失,宗明哲漸漸恢復了人氣。
不過,大概是受那半年生活的影響,他現在變得修身養性,清心寡慾,生活習慣越發像個老年人。
至於戀愛結婚,他根本沒興趣。
他已經弄丟了最愛的人,就別耽誤其他女孩兒了。
丁萱抽空回國,把休學辦成了退學。
反正已經拿到國外大學的學位證,文憑現在對她而言已經不重要了。
她和本傑明婚後第三年,生了一對龍鳳胎寶寶。
小傢伙們長得像天使一樣漂亮可愛,可把丁爸和丁媽高興壞了。
兩人一退休,馬上飛過來和女兒女婿團聚。
丁萱在郊區買了有花園的房子,丁爸丁媽的種菜基因覺醒,還經常給中餐廳提供新鮮蔬菜。
一天,上小學的龍鳳胎放學回來,一人拿著一朵嬌豔的黃玫瑰。
“媽媽,街上有一個奇怪的叔叔,給每一個路過的人發了一朵黃玫瑰,我的這朵最大最美!”
女兒第一時間把玫瑰花送給了丁萱。
“不對!我的才是最美的!”
兒子舉起玫瑰花,非要和姐姐爭。
“媽媽,黃玫瑰的花語不是道歉嗎?那個人想跟誰道歉?為什麼不當面去說?”
“看他的樣子,是中國人。難道這就是爸爸說的,中國人做事最含蓄了?”
兩個孩子嘰嘰喳喳,像揣了一肚子問題似的,吵得人頭疼。
丁萱早就知道那人是宗明哲。
不過,她根本沒有理會。
對付這兩隻吵鬧的小麻雀最好的辦法是美食。
“今天晚上有番茄燉牛腩喔——”
“好耶!我要拌飯!”“我要拌麵!”
“我去洗手!”“我也要洗手!你別搶我的臺詞——”
日子就這樣,挺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