裡面,是一套鑰匙。
“……”
“這是什麼意思?”她偏頭問他。燈火璀璨印出他的臉,彷彿打了一層高斯模糊,讓人看不清,猜不透,又有點迷離。
“你房間的鑰匙,就在我的對門。”
“???”
“這次回首都後,一個星期你至少得搬過去和我住一夜;當然,你若是打算直接提上行李和我同居,我也不反對。”
慕璃一惱,真有種想將鑰匙甩到他臉上的沖動:“開什麼玩笑?”
殷戰目光緩緩的沉:“不是開玩笑,房間已經給你準備好,如果你不喜歡房間的裝修可以讓設計師給你換。一個星期至少一天,不能再少,這是我需要你配合的正事!”
他低低的開口,一句話,毫無轉圜的餘地。
“另外,你不是一直想要領養霆鈞嗎?從現在開始,你可以以我的名義去孤兒院辦理領養手續,讓霆鈞住我那裡。”
在他們y國,想要在孤兒院透過合法手續領養兒童,如果是未婚,必須達到30周歲;如果是已婚,必須出示無生育能力的證明。她一個條件都達不到,而他,早已年滿三十。
慕璃覺得,殷戰丟擲的第二個根本就是誘餌,知道她想要什麼,便投其所好。
她確實想領養霆鈞,但她平時生活漂泊不定,並不適合領養,也達不到領養條件,如果可以以他的名義領養,讓他成為霆鈞的監護人,那麼霆鈞肯定會有一個比較好的生活環境。
慕璃盯著手中的鑰匙,只是一個星期住一晚,住在不同的房間,似乎也並不難接受。
“成交!”
“但必須約法三章,你,不許耍老流氓,否則,小心我剁了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