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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全國上映 (1 / 3)

當天下午,王夢、韓三爺、於東三人開始商討上映的問題。

而上映之前,需要分配好各方的利益。

這一世的發行分成,比較上一世有改變,不過改變的不多。

最後王夢三人經過商議,王夢得到了18的總票房純收益,和45的周邊收益,比起他和王鵬猜測的20票房少了兩個百分點。

但是,王夢並不吃虧,因為少了很多的麻煩。

這裡的票房分配,除了國家直接先扣掉5做為電影專項基金,。

這8.3的的專項資金是明確知曉花在哪裡,對電影界做出了那些作用,不像上一世,你壓根不知道專項資金去哪了。

剩下91塊半裡,差不多有一半左右,直接分給院線和影院。

其中院線大概在5左右,也就是100塊裡,有個4塊多錢。

院線、影院分完之後,發行方還要收一個發行代理費,目前是發行票房可分配收入的5~15的比例。

票房可分配收入=總票房─3電影基金─5.5稅款─院線和影院分成款不等)

發行總可分配收入=票房可分配收入+其他渠道發行收入。

發行方要在發行總可分配收入中,逐項減掉下面幾項內容後,才是片方所得:

1,發行傭金。2,導演或主創明星獎勵。3,代為墊付的發行成本複製費+宣傳費等)。4,稅金。

不過王夢就不需要了,王夢和於東三人商定的就是毛收入的18。

上面都減完了,剩下的才是片方淨發行收入。一般來說,100塊票房收入,片方能分到30塊多點。

別看王夢的只有18,這是去了所有的稅收後,總票房的純收入。畢竟,雖說分下來製片方可以得到0還沒有取出個人所得稅。

去掉個人所得稅也就22~25之間。

這樣看來還是吃虧,所以其中還有門道。門道就是其中的複製費用,宣傳費用,都不需要王夢花錢了。

等於現在只等著收錢就可以了,而且韓三平和於東有了這樣的分成之後,王夢就不必擔心他們不盡心。

因為只要想賺,就要賣力的去宣傳,去說服更多的院線上映……。包括透過關系找影評人,報紙的宣傳等等。而這些都需要人脈,恰巧不是王夢所擁有的。

還不說電視、音響、網路轉播等周邊的運作,也需要人脈。

所以說這樣的合同,是王夢此時最需要的。

現在已經是10月下半旬了,三人商定11月3號,正式上映。

而作為導演的王夢,和主演有義務配合宣傳。這個義務的好處就是,當電影大賣後有紅包可以拿。

起碼紅包的錢比摳門王夢給的片酬要高……

隨著電影將要上映,王夢有生以來第一次被採訪,是單獨採訪。雖說不是什麼大報紙,頂級雜志,或者高階電視節目,但總也體驗了一下當名人的感覺。

而經過王夢的意見,三爺於東兩人開始關注網路宣傳這一塊,這樣宣傳方式,王夢也是從米帝的病毒式宣傳學來的。

恰巧中國還沒有這樣的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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