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要結婚了。”
“又結?”
馮偉一臉驚訝。
我的臉瞬間就黑了。
“什麼叫又,我這是第一次結婚好嗎?我和楠楠領證這麼長時間,還沒辦婚禮呢!”
馮偉這才恍然大悟。
“對對,你不說這事兒我都給忘了。”
其實,別說是他,有時候就連我都會忘了。
“我要去籌備一下,挑個好日子把事兒辦了。”
說起來,這事兒還是前段時間方叔跟我提起來的。
他說婚禮就是個形勢,但是這個形式卻很重要。
這事兒,也的確是我疏忽了。
那句話怎麼說的來著?
女人這一生,做二十年的小公主,一天的皇后,十個月的貴妃,一輩子的保姆。
我們倆扯證這麼長時間,雖然在吃穿方面沒讓她受委屈,可是也沒讓她享福。不管怎麼樣,這一天的皇后,必須得給她補上。
“那成!”
“店裡的事情你就別『操』心了,我應付的了。實在不行,不是還有十三局兜底嗎?”
馮偉拍著胸脯說道。
交代好他之後,我就著手開始做各方面的準備了。
主持人和婚慶公司是最重要的!
婚禮辦的好不好,全都要看主持人。
這方面,必須得用心。
婚紗照,也得走心點。
我有個朋友,花了不少錢找了家影樓,還特意跑到三亞取的景,結果照片一張都沒掛出來。
零零碎碎的事情,不要太多!
我花了半個下午的時間,列了個清單,上面把我要辦的事情全都寫了出來。
可是,我看了很長時間,卻總覺得有點不對味兒。
總覺得,好像少了點什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