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點說,就是九叔和表哥,要互相為對方做事。
表哥無論有什麼困難,只要他找到九叔,九叔就必須幫他。
而事情一旦完成,表哥就必須幫九叔做一件事情,將“人情”償還。
鬼契中的規定,十分特別,兩人相互幫忙,卻沒有“抵債”一說。
表哥給九叔做了事,九叔欠表哥人情。
九叔幫表哥做了事,表哥再欠九叔人情。
人情無法相抵,相欠輪迴不休。
而只要欠了對方人情,對方要求的事情,只要在能力範圍內,就必須做到。
“張龍現在下落不明,你是陰商新一代的傳人。”
“我想和你籤一份相同的鬼契。”
九叔提出的這個要求,把我嚇了一跳,我想都不想就拒絕了。
表哥那般忌憚九叔,八成是因為這個鬼契,我可不上當。
見我拒絕,九叔也不惱怒,他給我留下一張名片。
“如果有需要我幫忙的,給我打電話。”
他是笑著說的這句話,他臉上的笑容有些怪異,一副吃定我的模樣。
九叔離開後,我把他的名片扔進垃圾桶,可一想到尾款還沒打來,又拾了起來,放在櫃檯上。
兩天後,我收到一條簡訊,我的銀行卡,收到了七萬塊。
我給九叔發了條簡訊,說錢已收到。
九叔回覆了我,沒提錢的事,而是問我,接不接新的生意。
他有一個顧客的陰物壞了,想找人修一下。
我本想拒絕,字還沒打完,九叔又發來一條簡訊。
只有兩個字。
十萬!
我忍不住嚥了下口水,修復一件陰物,又能賺十萬?
這樣的生意再來幾單,老爹換腎的錢就出來了。
我猶豫了很久,把手機螢幕上“不接”兩字,刪去一個。
“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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