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們怎麼那麼命苦,還要派這麼個怪物來害我們,老天怎麼這麼不公。”
“唉~”x10
在一片唉聲嘆氣中,各回各家,各找各媽,生活還得繼續。<咕嘟~”
此時,洛凡脫光了衣服,正在水裡吹著泡泡。
殺人時還不覺,殺完了人,洛凡卻沒有想象的那麼平靜。
“總之完成了最後一步我也只能做到這個地步了,呵,村民無辜,那些士兵也不一定全是幫兇,我到底是做對了還是做錯了。”
最後一步,追殺到別人家門口,徹底吸引仇恨,村民那點存在感自然就消失殆盡了。
“算了,做都做了,管他對錯,下一步就去換個地方先學會這個地方語言再說。”
晃晃悠悠,洛凡隨便選了個方向,沒有目的的走著。
這樣做應該可以了吧,應該?
最終洛凡還是沒忍住悄悄回去看了一眼。
村民們都還在,沒出什麼事,就是喜歡神經兮兮的左顧右看。
在一群神經兮兮的村民中,有一個特殊的:
他步伐穩健,眼神銳利,腰背如松,雙手總是放在腰間,儘管穿著和村民一樣的粗布麻衣,與眾不同的精氣神還是能讓人一眼注意到。
洛凡明白,他,該走了。
這一走,就走了三天,期間又變成了風餐露宿,荒野求生的生活節奏,好在他已經漸漸習慣了這樣的生活。
其實以前他也不是這樣的,不要說殺人了,麻煩什麼的都是能躲就躲。
現在突然獲得了遠遠超越凡人的力量,就有些放飛自我了,不,應該說是釋放了本性,不再怕這怕那的約束自己,想做什麼就做什麼。
不得不說,這樣的感覺,讓洛凡有些著迷,迷戀。
但走了三天還是一個人不見的感覺就很不好了,他最終還是忍不住奔跑起來。
“果然隨緣都是異端,這個世界丫不會只有一個人類城市吧!”
沒錯,他,又迷路了。
整整三天,以洛凡非人的腳力,每天機會就睡一兩個小時的變態精力。
起碼走了有上千裡了,竟然沒有一點人煙的痕跡,這由不得他不懷疑。
狂奔大半天后,洛凡終於稍稍感到了現在身體的極限所在。
他終於感覺到了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