孟克笑著問老闆:“搶劫銀行用的黑頭套,就是那種只露著眼睛的頭套有沒有?”
“要多少?”
“哎呦我去!”
我問老闆:“手銬,警棍有沒有?”
老闆這次說:“我這裡只賣道具服,那玩意我沒有!橡皮棍有,你要不要?”
我碰了一下孟克,示意他跟我出去。
來到店門口,孟克掏出香菸遞給我,我點燃以後對他說:“這裡你看多好啊,賣啥的都有,我覺得我們有必要搞幾身衣服回去”
孟克說:“反正不值錢,買就買唄,買多了還打折呢!”
我說:“都要買,皮鞋,皮帶,帽子,衣服,都要買”
“買……5套?”
“10套吧!”
“行”
……
找了個沒人的地方我和孟克把買來的衣服換上了,說是沒人的地方其實就是公共廁所。
衣服非常合身,由下往上是皮鞋,西褲,短袖警服,大簷帽。
這身行頭你別說還真是這麼回事,關鍵是細節,帽子上有國輝,肩膀上有肩章,衣服的手臂上有“警察”兩個字,胸口還有警號,完美!
走出廁所的時候我和孟克互相看了一眼,那感覺好極了,孟克恐怕這輩子做夢也不會想到他有一天能穿上警服吧!要知道他以前可是一個賊啊!而我呢!哎!
曲琳琳在車裡等我們,當曲琳琳看到我和孟克的時候那眼神明顯帶光,呵呵。
“你倆可以啊!穿這身衣服不賴啊!”
“那還用說!”
明知違法,但迫不得已,對於壞人就要比他還壞。今個必須讓他掏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