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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11章 四年青春,留在這裡 (3 / 3)

隊長說:“都走吧,路上注意安全,有空互相聯絡,記住了好好工作把手洗乾淨”

我們一群人鬨堂大笑。

我靠在車子旁,掏出香菸點燃,再看一眼婁嶺,我的青春啊!21歲到25歲我就是在這裡度過的,而現在我要離開了,也許……也許永遠也不會回來了,因為已經沒有我的朋友了。

上車,點燃引擎,我頭也不回的離開了。

大家上了主路各自奔向遠方,而我則是去了一趟孟克家裡。有些兄弟還是要當面道別的。

來到孟克家門口,我讓周琦在車裡等我,我大步走向那扇大鐵門。

“孟克,開門,是我!”

大鐵門開了,君君抱著兒子站在了門口。

我一把將孩子抱了起來:“小傢伙,想叔叔沒啊!”

小傢伙搖搖頭然後朝裡屋喊道:“爸!爸!”

孟克快步走了過來:“哎呀!快進屋,快進屋”

我跟著孟克去了裡屋,孟克的老婆君君連忙給我倒了一杯水:“今天就走嗎?”

“嗯!這就走,我不多留了車裡還有同事呢!”

“成,那我就不留你了,反正住的也近有空常來玩!”

我說:“孟克,你以後有什麼打算?這行以後可要洗手了才行”

孟克吐了一口香菸,說道:“我本來打算出去打工的,後來想想還是算了,畢竟拖家帶口的”

“也是,出去掙得再多也沒有家的感覺”

孟克問:“你呢?”

“我能幹嘛啊!走一步算一步吧!”

我們聊了一會,然後我們依依不捨的互相道了別。

我跟孟克的相識還是源於剛參加工作時候的一次抓捕,那時候孟克一夥人被我們抓住,我們把鐵釘按在門後然後讓他們站在門後,關門的時候扎到哪裡活該他們倒黴,當時孟克的臉被鐵釘穿透,地上全是血。

後來我看中了孟克一夥人的能力,於是讓他們幫我做事,不知不覺這幾年孟克跟著我不僅家裡蓋了兩層小樓而且還有了幾十萬的存款,小日子過的風生水起。

而我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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