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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04章 假結婚證,確實好用 (2 / 3)

我跟敏敏手拉著手去了餐廳,吃早飯我拉著敏敏在商場裡溜達,現在手上不差錢,她喜歡什麼我就給她買什麼,畢竟她是我媳婦。

敏敏說:“蘇俊!我待會就回去”

“今晚別回去了唄!嘿嘿!”

“去你的,後天就舉辦婚禮了,現在家裡忙的一團糟,我要回去幫忙,你也儘快回去趕緊把家裡佈置一下”

我一邊摟著敏敏的胳膊,一邊撒嬌道:“等一會唄,就一會好不好,人家想你了”

敏敏不耐煩的看著我:“你說多久”

“一個小時”

敏敏瞪了我一眼:“給你半個小時”

“行吧!半小時就半小時”

然後我們手拉手去了七天酒店。

一切結束以後敏敏回了鄉下,我則是回去單位請假。

來到計生辦把假結婚證遞了過去,當時我心裡捏著一把汗。

那人拿著結婚證看都沒看,然後拿出一個本子開始登記。

登記好了以後,那人說:“你的情況不構成晚婚,所以只有3天假期”

我問:“3天?這麼少啊!那晚婚多少天?”

那人說:“晚婚的話是25天假期”

我他媽……算了,不罵人了。

沒辦法人家只認結婚證不認我這張臉。

我立馬跑回單位找到我的班長,說啥也要在爭取幾天。

3天?3天夠了屁啊!瘋啦!

回到單位大樓,來到宿舍,我把自己的櫃子開啟,隨便拿了一條蘇煙揣在懷裡,然後就去了班長那屋。

班長正在睡覺,我直接把他弄醒。

我把香菸遞過去,然後把具體情況跟他說了,班長也好說話,畢竟結婚的大喜日子,3天假期確實太少了。

班長說:“我在給你3天,你也知道我作為班長只有3天的許可權”

班長給了我3天加上計生辦給的3天,現在我有6天假期了,可是遠遠不夠我還要想想辦法。

我又拿了一條香菸去了隊長辦公室,隊長以為我沒跟班長請假,所以批了我3天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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