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下這家牌子的時裝店,裝潢高檔,頭上的水晶吸頂燈,散發著璀璨的光芒,更增添了幾分奢華貴氣。
林初夏瞄了眼身邊的一條裙子的價格,低聲同李少瑜嘀咕,“這家店的衣服好貴,一條裙子就要幾千元。不過版型真好看。”
“就圖他版型好看,上身效果極佳,若是咬咬牙,勉強也能買一件的。”李少瑜也低聲說。
林初夏幾天前才輸給蘇霈然一萬塊賭金,至今還心痛得想哭。所以不捨得再揮霍,她搖搖頭,“太貴了,我買不起!”
她當然買得起,但為了杜絕李少瑜慫恿她,她只好裝窮。
這時,一個嬌媚的女聲傳了過來,“窮光蛋逛什麼大牌店呢!非要打腫臉裝胖子,我想問一下,你們臉不痛嗎?”
林初夏和李少瑜詫異,什麼人這麼八卦,竟然偷聽她們說話?
她們同時扭頭看去。
李少瑜瞬間眼睛放光,“啊,方菲菲!”
她知道很多明星常來寶彙廣場逛大牌店,但沒想到自己會遇到。
看到明星,李少瑜流露著興奮,都忘了這個明星剛剛奚落過她。
林初夏以前見過方菲菲幾次,算是半個熟人了。
她壓根沒有把方菲菲當成明星去崇拜。
三年不見,方菲菲的五官看著更加精緻了,只是臉部肌肉有些僵硬,一看就是動過刀整過容的。
方菲菲剛剛轉簽到天河集團旗下的娛樂公司,備受公司重視,正是春風得意馬蹄疾的時候。因此她神情相當倨傲,斜著眼看林初夏。
林初夏並不理睬她。
徑自看自己的衣服。
一線當紅明星又怎樣,她又不是追星族,況且她不喜歡倨傲的人。
方菲菲見林初夏壓根不理會她,彷彿當她不存在。
於是她不顧風度走過去,擋住林初夏的去路,下巴微抬睨著林初夏,“喂,說你呢,窮光蛋!”
李少瑜當即不高興了。
她這人維護她的朋友,比維護她自己更上心。